特别是今年,行业风高浪急,昨天还在千人峰会上风光无限,隔几天说不定就爆雷被罚被抓,因此年度主题词是加强内功,稳健经营。 2. 接下来说一个好消息,是关于电子商务法实施细则的好消息 电子商务法元月一日正式实施以来,不断有实施细则被披露。不少微商牵肠挂肚,也不清楚诸多问题如何做好准备,因此此次东莞相关部门的说明会,也让大家悬着的心稍微平稳了一下,也算来了一场及时雨。 3月22日,东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东莞市税务局,在其官方公众号上发布了“《电子商务法》问答”的说明。 其一、网店登记。网店是否需要办理登记,由商家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客观判断,也可咨询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个体工商户可以使用网络地址(淘宝、有赞、微店等)作为经营场所申请,由常住地所在登记机关登记。 其二、税收政策。东莞市市场监管局明确表示,《电子商务法》并没有对网店税收问题进行规制,也没有调整相关税收政策;有关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及其他涉税(费)问题仍按现行税(费)征管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