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8月15日讯】(正北方网)近日,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法院对刘某某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至此,一起涉及30余名被害人、被骗资金250余万元的养老诈骗案件终于落下帷幕。 基本案情 2016年12月,被告人刘某某经人发展,加入上海中汇爱五福FCF投资平台传销组织。此后,刘某某多次在伊金霍洛旗、东胜区、达拉特旗、杭锦旗、鄂托克旗等地宣传讲授“五福养老FCF交易平台”,宣称“投资五福养老FCF交易平台可以在五福集团旗下全国各地养老基地享受零投入、候鸟式养老,且投资后有高额回报,还可以用投资积分在环球大爱电商平台购物、到四川寻龙山景区旅游……”同时还鼓动他人发展下线投资。 2018年,该FCF交易平台关闭。期间,被告人刘某某累计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下级会员达30人以上,直接或间接收取参与传销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250万元以上,并帮助参与人员在FCF交易平台完成会员注册和积分交易。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某以参与投资“上海中汇爱五福FCF投资平台”为名,要求参加者以购买养老床位的方式缴纳一定金额费用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的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了经济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鉴于刘某某在整个传销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认定其为从犯较为适宜,故对其减轻处罚。被告人刘某某与参与传销人员达成了诉前联调协议,并已累计支付9600元,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原标题:涉嫌资金250余万元 “五福养老FCF交易平台”养老传销诈骗案宣判) 责任编辑:一一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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