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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工商集中约谈在温直销企业促规范经营

时间:2011-04-14 06:55来源:直销报道网 作者:林 森 点击:
  直报网北京4月14日电(记者林  森报道)日前,浙江温州市工商局经检处召集在温直销企业负责人就2010年直销企业经营过程中

 

直报网北京4月14日电(记者林  森报道)日前,浙江温州市工商局经检处召集在温直销企业负责人就2010年直销企业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和必须遵守的有关规定进行集中行政约谈。这是市局经检处针对特定行业开展的第一次集中行政约谈,也是市局加强直销企业监管、规范直销企业经营行为的一次人性化执法体现。

近年来,市局加强了对在温直销企业的监管力度,经检支队执法人员深入安利、康宝莱、玫琳凯等企业的经营和培训场所进行检查、走访,及时了解掌握直销企业日常经营行为,督促直销企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同时,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2010年全市共查处完美、玫琳凯、安利等直销企业不规范经营案件16件,罚没款23.02万元。通过日常检查和案件查处,发现在温直销企业存在以下问题: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直销活动;未取得直销员证擅自从事直销活动;直销员在直销过程中,未向消费者出示直销员证及销货后未提供含有退货制度、直销企业当地服务网点地址和电话号码等内容的销售凭证;直销培训违反有关规定,由未取得直销培训员资格的人员组织开展培训业务,以大学生和未满18周岁的人员作为培训对象,在培训中还出现呼口号等违法行为;个别直销企业招募、培训和考试的台帐资料不全,一些网点管理乱,无专人负责建立招募、培训和考试的后期档案;个别直销企业服务网点的退换货制度不健全,直销产品与非直销产品没有分开陈列;个别直销企业在计酬奖励制度方面不能提供明细的计酬方法。

针对上述问题,市局经检处向各直销企业发放了《规范经营行为行政建议书》,详细指出直销企业的不规范行为,要求各在温直销企业严格遵守《直销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规范经营行为。未取得在温直销牌照的企业,不得在温州地区开展直销业务和招募直销员宣传。直销员在推销产品时,应当遵循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得强行推销或夸大产品功效。

二是规范台账管理。各直销企业应当专门编制温州地区的服务网点、直销员、经销商台账,在规定时间内报市工商局。直销企业分公司对直销员的销售业绩和计酬情况应该按人员登记台账,以备有关部门检查。

三是规范会议报备。直销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把培训计划报市工商局,由辖区工商部门做好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未经报备不得擅自组织培训活动,否则一经发现,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四是规范人员管理。直销企业应严格审查直销员身份,不得招募《直销管理条例》规定的七类人员为直销员。在签订招募合同前,应要求被招募人员书面承诺不属于七类人之一。未取得直销员证的人员不得开展直销活动,未取得直销培训员资格的人员不得组织开展培训授课活动。

五是规范制度落实。直销企业、服务网点或担任直销员管理职能的经销商应在醒目位置悬挂退换货制度、计酬奖励制度和直销行为规范,并明码标价展示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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