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6月3日电(记者发自绿之韵的报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合同是信用经济的基础,是实现信用经济的重要途径。自2010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以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中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依据企业合同履约的客观记录,经过严格评选,对合同履约信用程度达到规定标准的企业,向全社会予以公示、表彰,成为推动社会信用机制建立的一项重要措施。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在企业中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把握标准、注重质量、严格把关,是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强企业信用监管的一项重要职责。 通过各级工商部门的监督和公众参与的评选,绿之韵集团荣获2010年度湖南省“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称号。这也是连续五年来,绿之韵集团因规范经营,诚信经营而获得的殊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