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直社北京2月16日电】(赤峰市人民政府报道)目前,已获得赤峰地区直销资格的企业在服务网点的设置上均没有达到商务部《直销行业服务网点设立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属于制约直销市场发育的“短板”。1月11日,赤峰市工商局明确提出消除“短板”目标时限:在2013年2月底前完成服务网点的建设工作。 据了解,除上述“短板”外,目前已获得赤峰地区直销资格企业存在的问题有:未按规定设立服务网点;直销企业负责赤峰市相关业务活动的组织机构、负责人、联络员、联系方式等资料不完善;集中性活动备案手续不完备;在培训过程中存在对产品进行夸大、虚假宣传,以及变相的“潜在利益”诱导行为。 针对存在的问题,赤峰市工商局要求直销企业做到:及时完整上报直销企业内部营销管理机构的有关资料;依法建立和完善直销服务网点或者消费纠纷投诉受理机构,公开投诉电话;严格执行集中性活动备案制度;建立授权店铺销售商备案制度,加强对店铺销售商销售活动的管理。▲ 责任编辑: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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