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顺零供交易关系 近年来,我国零售行业的迅速发展对搞活流通、改善民生、引导生产、扩大消费等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一些大型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各种不合理费用的问题受到持续关注。 2013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综合工作方案,明确了强化零供交易监管的部门职责分工。紧接着,2月初,商务部等6部门召开了清理整顿工作电视会议,对进一步清理整顿违规收费、构建和谐零供关系进行了部署。6月中旬,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等6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零售商供应商交易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对零供交易加强监管和规范。 目前,根据国务院2013年立法计划,商务部已会同法制办、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等部门就零供公平交易立法工作进行了调研,起草《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条例》。 2014年,商务部将会同发展改革、工商等部门继续保持严管态势,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防止违规收费反弹。加强对零供合同的行政指导,推动出台合同示范文本,明确收费的事项和零供双方的权利义务,从源头防止违规收费和霸王条款。继续推动零供平台建设,组织由行业专家、律师、行业协会代表等参与的第三方争议调解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