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公司在调查中发现,有个别经销商伙伴,在未经公司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也以公司名义对外宣称和宣传。对此,根据广东太阳神集团《营销总部市场管理条例》第三章“经销商禁止行为条款”有关规定,公司再次严正声明: 一、经销商应当在经营中表明与公司的授权关系,不得刻意隐瞒自己的经销商资格;不得明示或暗示自己为公司常设、外派或为公司所投资创办机构,误导消费者;未经公司书面认可不得使用“总经销”、“独家经销”、“招商部”等称谓进行宣传和销售;任何个人、组织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以公司名义组织各项活动。 二、未经公司书面许可,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进行以下行为: 1.将与公司的商标、商号、企业名称、企业标志相同或近似的文字、图案作为其他任何机构、组织、活动的标识、商标、商号、企业名称、域名的全部或部分进行使用; 2.将公司的商标、企业标志、产品包装设计以相同或近似的方式使用于任何包装、广告、网站、宣传资料。 三、禁止经销商侵犯公司的名称权、名誉权、著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权。 四、自此通知发布后,请立即关闭违规自建网站、微网站、微信、微博、博客、邮件、招聘信息、QQ群、产品打折信息等;收回并销毁私印资料。 五、对于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公司将根据《营销总部市场管理条例》作出严肃处理,如仍有违反,公司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原标题:太阳神严正声明官方信息发布渠道杜绝虚假信息) 责任编辑:小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