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培育农村电商环境。 继续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支持县域电子商务发展,打造一批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总结经验做法并向全国推广。全面推广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工作,推进农产品网上购销常态化对接。支持农产品品牌建设和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业发展,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开展面向农村地区的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网络及渠道建设。 (二)鼓励电子商务进社区,拓展服务性网络消费范围。 促进大中城市社区电子商务应用,发展以社区生活服务业为核心的电子商务服务。鼓励电子商务企业整合社区现有便民服务设施开展电子商务配套服务。鼓励依托互联网创新电子商务服务模式。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面向社区居民的电子商务相关增值服务。设立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点,开展物流分拨、快件自取、电子缴费等便民服务。 (三)支持电子商务进中小城市,提升网络消费便利性。 制订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中小城市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政策文件。鼓励中小城市本地化网络服务平台及服务网络建设。支持大型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服务网络向中小城市延伸。 (四)推动线上线下互动,激发消费潜力。 支持大型实体零售、餐饮、家政、洗衣、家电维修、票务、生鲜配送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订店取、网络订票、预约上门服务、社区配送等业务,制定线上线下服务规范和标准,利用基于位置服务等互联网技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激发线上线下消费潜力。 (五)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拓展海外市场。 加快建立健全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的监管服务体系,协同推进跨境电子商务通关、商检、结汇、退税等环节“单一窗口”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服务便利化水平。加强知识产权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规范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支持涉外会展平台开展电子商务服务。 (六)加快电子商务海外营销渠道建设,助力电商企业“走出去”。 鼓励电子商务企业“走出去”建立海外营销渠道,创立自有品牌,多渠道、多方式建立海外仓储设施等,提升电商企业全球化经营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