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11月5日讯】(商务部新闻办公室)11月4日,商务部市场秩序司负责人就贯彻落实《直销管理条例》和行业发展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2005年国务院颁布《直销管理条例》至今已经10周年了。《条例》的实施,不仅奠定了直销行业发展的法规基础,也促进了直销行业10年来的发展。为全面了解直销行业发展取得的成效,以及在当前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下,如何继续做好直销管理工作,推进直销行业改革创新、规范发展,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记者就贯彻实施《直销管理条例》和行业发展有关问题,专访了商务部市场秩序司负责人。 一、为什么颁布实施《直销管理条例》? 答:直销在中国从20世纪90年代到2005年,经历了无序发展、全面禁止及转型发展不同的发展阶段。2005年为履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取消对无固定地点的批发或零售服务在设立商业存在方面的限制,国务院颁布了《直销管理条例》,开放和规范了直销。同时还颁布了《禁止传销条例》,继续严厉打击传销。使直销在中国走上了依法规范的发展轨道。 二、《直销管理条例》的基本框架和直销的法律体系是什么? 答:根据《直销管理条例》规定,商务部负责直销企业的市场准入和行业管理,工商总局负责直销经营的日常监管。并明确了直销企业的设立变更、直销员的召募和培训、直销活动等规范,规定了保证金制度等,为直销业规范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直销管理条例》对行业发展的作用有哪些? 在《直销管理条例》的推动下,10年来直销行业得到了健康稳步发展。企业经营总体规范,从业人员素质和直销的市场认可度不断提升,直销行业为促进消费、扩大就业、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截至2015年10月底,全国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有直销企业71家,囊括了多种所有制形式。经营区域遍布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设立了407个省级分支机构和1.3万个服务网点,在册直销员人数超过280万人,销售的产品包括化妆品、保健食品、保洁用品、保健器材、小型厨具等五大类3800多个品种,其中,化妆品的种类最多,达到3076种。据统计,10年来直销行业纳税额累计超过300亿元,而且逐年增长。2014年,直销企业、直销员合计纳税将近57亿元。全行业共实现直销销售额251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