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显示,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6个省(区市)建立了由政府或政法部门直接领导的打击传销领导小组或联系会议制度。地方政府领导,政法委(综治办)牵头,工商、公安机关为主力军,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打击传销综合整治格局基本确立。 刘玉亭介绍,过去10年来,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信息系统在行动指挥、线索派发和数据分析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据统计,自2009年该系统投入运用至今,已录入传销人员信息21万余条、传销案件1万余件,举报投诉处理16143条。通过系统发布各类通知641条,收到各地反馈信息5997条。 “互联网+”概念被利用进行传销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张景利在会上指出,尽管近年来我国打击传销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目前形势依然严峻。2012年以来,涉传销犯罪立案数量较前几年呈倍增趋势,且涉案金额巨大,涉及人数众多的大要案多发。 “仅2014年,各级公安机关就上报千万元以上的传销大案上百起,涉案总金额超过500亿元。”他说。 据张景利披露,目前在广西、安徽、江苏、湖北、四川、陕西、云南等传销重灾区,传销案件仍持续高发,案件数占全国六成以上。天津、河北、江西、湖南、贵州等地部分市区县的传销活动,始终没得到根治。 导致传销案件高发频发的一个主要原因,是犯罪手法不断翻新。传销活动的名目,以往是传产品,现在是传虚拟的概念,以“资本运作”、“连锁销售”、“电子商务”、“原始股投资”、“基金发售”、“慈善募捐”、“改革创新”、“搜索引擎”等为幌子从事的传销活动比较常见。 “特别是这两年,非法传销与非法集资犯罪手段交织,社会危害性和影响巨大,‘互联网+’概念的传销发展迅速,微信传销已经露头。” 张景利说。 尤其需要引起警惕的是传销新变种—-网络传销。据介绍,这种传销,具有扩张迅速、无地域、隐蔽性更强等特点。如2012年打掉的江西精彩生活特大传销案,调查中发现,2010 年5 月交7000 元以上入门费(最高交3500 万元)的传销人员有2818 人,涉案金额2.4 亿元;到2012 年4 月时,传销人员就达到12 万之众,涉案金额达60 多亿之巨,发展速度呈几何级数倍增。 对此,刘玉亭介绍,目前我国网络传销监测查处机制正在逐步建立。2011年六部门打击网络传销专项行动后,工商总局积极探索网络传销监测查处长效机制,在重庆、福建泉州等地成立了工商机关网络传销监测查处试点,制定网络传销监管工作制度,建立相关协作工作机制。探索建立网络传销技术监测与分析机制,对传销组织的运作模式、资金流转方向、网站设立、人员加入流程、参与人员情况等多项证据实现科学监控,及时发现线索,协调各地进行查办,遏制网络传销蔓延势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