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违反《消法》欺骗大众 中国健康安全网由于其光鲜的外表——豪华办公、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专车。给人的感觉俨然是政府领导人办的企业,毫不犹豫的投入资金,结果入会后才发现一切都是骗局,但入会容易,想退钱那根本不可能。 福建王女士从国外归来,经朋友介绍投入100多万,感觉不是正规公司想退款,结果到现在也不予退还,找老总更是见不到。并被告知谢总天天和总理在一起,哪里有时间见你?正是公司的这种欺骗的经营理念,招致大多数会员的敌对,在2015年中旬曾发生群体事件:百会员聚集一起把京广中心35层的办公室物品推翻在地,秩序一度混乱,后来经警方介入才得以平息。 3、四级分销会员制符合传销特征 判断一个行为是否为传销行为,需要由行政机关或者司法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认定,如符合以下条件的,则属于传销行为。(根据刑法修正案七修改)《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 《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传销条例》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便涉嫌传销。 中国健康安全网经营模式基本符合传销特征:会员制:1、必须缴纳一定额度入会费。(800万会员,至少会费收入8个亿)2、四级提成制度,每个入会人员的业绩可以被上级隔两代提取,同时也可提取下级隔两代的业绩提成,形成提取四代业绩佣金制度。金字塔模式。3、不以产品为目的,只发展代理商、合作商,卖虚拟的广告位为主要盈利手段,其展示的产品基本买不到,只是一个噱头而已,记者曾几次试图购买其展示的产品,均告知现在没有库存。可想而知,一个经营几年之久的公司,如果真如宣传口号,怎么会连产品都没有?从中不难看出,中国健康安全网并不以产品为核心盈利,以上几个特点已经将其圈入法律界定的传销范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