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化一:保健品定价标准难寻 以宋先生近年来购买的保健品为例,不少产品的单盒售价高达三四千元,而市场上标价在万元以上的保健品也并不少见,老年人购买保健品时并没有价格标准可循。 记者就保健品价格问题咨询物价部门了解到,保健品价格为市场指导价,即价格放开,由经营者自行定价,物价部门不做统一的定价,消费者自行决定是否购买。如经销商未明码标价,物价部门在接到投诉后将督促其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变化二:“游击队”变身“正规军” 记者调查了解到,如今保健品销售商多有固定的经营门店并且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但是销售推广则放在大酒店举行,监督维权存在困难。 在广西南宁市2015年为期3个月的保健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中,将利用会议、健康讲座等形式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作为整治的重点,共排查出31个健康讲座点,仅发现3家企业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经营范围没有“保健食品”。 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科长覃崇举介绍,现在销售商一般都将讲座放在酒店会议室举行,并且有专人看守,只允许老年人进入,“他们不让年轻人到会场,主要是怕执法部门和媒体记者。” 变化三:消费者变身“销售员” 过去,保健品销售商往往通过专家现场讲座、访谈进行宣传、销售,现在则转向通过“老年人向老年人推销”的方式进行推广。 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总监梁柳青介绍,老年人保健品销售商在销售保健品时,即使夸大宣传,但他们在宣传时仅限于口头,并不会留下书面证据,执法部门没有切实证据,难以对商家虚假夸大宣传的做法进行查处。 加强监管 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针对目前老年人保健品市场存在的诸多问题,相关人士建议,建立保健品企业“黑名单”制度并推行“红名单”制度,执法部门需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切实维护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首先,业内人士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对那些靠夸大其词、虚假宣传促销牟利的不法商家依法严惩。一旦确定商家有夸大其词、虚假宣传等行为,应及时列入“黑名单”,进行公示,并让其整顿或严管其今后进入相关领域。 其次,相关人士建议在媒体上公开曝光违法典型案例,发布消费警示;做好处理投诉举报工作,及时快速受理保健食品消费类申诉举报,提高处理成功率,切实维护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让老年人形成维权意识。覃崇举建议,老年人在选购保健品时,要注意查看产品的产地、营养成分含量、保质期、储存方式等信息,这些都是判断产品质量状况的必要依据;尽量多从权威渠道了解选购不同种类保健食品的注意事项;警惕各种以养生讲座、邀请旅游等形式推销保健食品的行为。▲ (原标题:阿胶掺猪皮燕窝刷明胶 保健食品频演“坑爹”剧) 责任编辑:小申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直事儿”微信,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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