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业绩奖励: 业绩奖励:业绩是指下面队员实际购买的总数,不包括个人购买基数。我们区分为三个区,A、B、C区,A、B区的团队采取协作发展,当A、B区业绩和达到30万时自动开放C区,比如说A区业绩29万,B区1万业绩同样开放C区。 总业绩:指的是你的一代二代三代所有会员购买产品总额,不包括四代以后的。如果您的C区开了的话,那么C区的A和B也算总购物业绩。 一星会员:业绩达到5万,升为一星后可以获得第四代以后会员购物的6%。(释:我的A区+B区总业绩为5万,这时我可以得到第四代起新伙伴购物额度度的6%奖励,例如:我的四代会员购物10000那么我可以得到(10000x6%)*65%,即600*65%=390积分奖励) 二星会员:业绩达到30万,可以获得第四代以后会员购物额度8%。(参照一星奖励计算方法) 三星会员:业绩达到100万,可以获得第四代以后会员购物额度的11%。(参照一星奖励计算方法) 四星会员:业绩达到300万,可以获得第四代以后会员购物额度的16%(最大范围50万)。(参照一星奖励计算方法) 五星会员:业绩达到1500万,可以获得第四代以后会员购物额度的21%(最大范围100万)。(参照一星奖励计算方法) 四、特别嘉奖: 1:总业绩达到300万(A加B区200万其中C区需达到100万),奖励金脉纪念品和田玉一块!产品如下:(附带国检证书,支持任何机构检测) 2:总业绩达到600万(A加B区300万其中C区需达到300万),奖励劳力士手表一块! 3:总业绩达到1200万(A加B区600万其中C区需达到600万),奖励奔驰车一辆!
金脉科技制度涉嫌传销 根据第444号国务院令公布的《禁止传销条例》中对传销的定义是: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止传销条例中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据了解:金脉科技商城制度中,关于推荐奖和服务奖返积分的形式,都直接或者间接的要求商城的会员更多的发展会员来获得积分,符合禁止传销条例第一条的规定。金脉商城中关于指导奖返积分的形式,都直接或间接的符合禁止传销条例中2/3条的规定。可见,对于发展下线的模式,不论是直推还是隔代,都是“拉人头”,实质上都属于传销。 警惕:据知情人透露,目前金脉科技商城的参与人数众多,在商城报单的金额都是几十万几十万的报单,希望广大参与者及时认清楚金脉科技商城的真实面目,没有飞来之财,为避免更多的消费者受到更多伤害,同时也希望广大的金融、工商等相关执法部门对这一类微传销、金融集资等行为加以打击、取缔与规范。▲ (原标题:昆山金脉网络科技涉嫌传销 非法敛财达一亿元) 责任编辑:晨枫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直事儿”微信,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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