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1月10日讯】(华夏时报)这是一个精心设计的金融骗局吗? 2015年,浙江一家农产品企业金华和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金华和谷”)在无锡开出分公司,推出一个“消费商计划”,称只要投入一定金额的投资款,就可以获得等值的山茶油,每月还可以享受分红,最终分红金额将大大超过投入的本金,而介绍其他人加入的话,介绍人还可以再获得一定比例的提成。 按照金华和谷的宣传,企业以及背靠的塔石集团,是浙江当地重点龙头高科技农业企业。 但2016年国庆开始,投资者的分红突然停止支付,金华和谷无锡公司的负责人以及财务负责人均失联。目前根据初步统计,无锡及周边地区涉及的民间投资人超700多名,涉及的金额超过2亿元,众多投资者怀疑整个项目就是骗局。 《华夏时报》记者调查发现,金华和谷就“消费商计划”已涉及多起诉讼且终审均败诉,集团公司还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最新的消息是,面对讨钱的众多投资者,企业负责人褚笑芳又拿出一个“茶油机”项目,让投资者继续投钱。 投资人变“消费商” 2015年5月,金华和谷在无锡开出分公司,叫无锡和谷农业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无锡和谷”)。按照公司的项目计划,投资1万,每周返还300元现金,直到返满16000元结束;投资3万,每周返还1000元,直到返满54000元结束。这些钱称为“分红”,直接打到投资者指定的银行卡上。 “我是朋友介绍的,他先投资了,后来介绍我进去,我投资后他一次性拿了10%的提成。后来我也介绍朋友进去,当然我也能拿到10%的提成。”一位合计投资50多万元的吴女士告诉《华夏时报(公众号:chinatimes)》记者。 记者采访多位投资人了解到,参与投资无锡和谷的多为朋友口口相传介绍进去,而投资人年龄以50-70岁的居多。 记者获得的一份投资金额1万的合同则显示,该合同名称为《委托销售合同》,甲方(无锡和谷)委托乙方(投资人)销售山茶油,乙方自愿定制甲方1万元等值产品,成为公司消费商,代销价格按产品统一零售价执行,按销售款总额20%收取与结算手续费,乙方拿出每周市场销售利润的40%作为货款付给甲方,合同期内产品销售完毕,本次业务结束。 根据合同,投资者变成了“消费商”,但投资者告诉记者,所谓销售的山茶油都是无锡和谷赠送,大家也可以选择不拿油。 原来,除返现外,无锡和谷给投资人其他“福利”:投资1万会另给一个20桶山茶油提货单,投资3万是60桶,每桶山茶油号称价值500元。山茶油可以凭提货单随时提货。而一些投资多的,送的山茶油都吃不完的时候,也可以选择直接作价抵销投资额。比如说本来要投资3万元,不要山茶油的话,可以直接刷卡28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