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湾仔某烧腊档 无证生产加工烧腊案 案件简介:2019年7月,当事人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以下简称“小作坊登记证”)的情况下,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主要生产加工烧猪和烧鸭,且对外销售。 处理结果:上述无证加工烧腊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和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香洲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未取得《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的行为,依法没收违法所得1300元,处以罚款5000元。 河源市紫金县城 羊之家羊奶店虚假宣传案 案件简介:河源市紫金县城羊之家羊奶店主要经营由陕西百跃优利士乳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御嘉源”牌中老年配方羊奶粉。为了推广宣传“御嘉源”牌中老年配方羊奶粉,当事人于2019年5月14日在紫金县城某酒店举办“羊奶伴您健康百岁工程启动会”。在活动现场当事人通过幻灯片、邀请公司工作人员现场解说等方式向参加活动的221名老人宣传“‘御嘉源’牌中老年配方羊奶粉的生产厂家被誉为首座‘中国羊奶城’;同时宣传‘御嘉源’牌中老年配方羊奶粉采用了世界领先生产技术,通过世界高水平的各种中老年常见病的调理,可以最大程度减轻对人体由于各种营养的缺乏而导致的危害,并得到了国家各部门和领导的高度关注和认可”等内容。上述宣传内容涉嫌虚假宣传,案件调查期间,当事人无法对其宣传内容提供相关证明。 处理结果: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虚假宣传行为。当事人组织老年人参加活动,且人数较多,社会危害性大,性质恶劣。办案单位在调查期间,多次通知其到局接受询问调查,其拒不配合,情节严重,符合《广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五十五条第(八)项规定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情节。2019年8月河源市紫金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万元并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原标题: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公布2019年食品违法典型案例) 责编:小美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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