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1月4日讯】(人民日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对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进行了第三次审议。本次审议稿对于婴幼儿配方乳粉、农药使用、保健食品、农产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较受争议的五大核心问题作出了部分修改。以下一一为你解读5大变化: 1、瓜果蔬菜禁用剧毒高毒农药 新规 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鼓励和支持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加快淘汰剧毒、高毒农药。 解读 在此前的第二次审议中,有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明确全面淘汰剧毒、高毒农药。但由于全面淘汰剧毒、高毒农药尚不可行,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研究提出,当前应当加强对剧毒、高毒农药使用环节的管理,同时加快有关替代产品的研发推广。 2、保健食品应标明不能代替药物 新规 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应载明功效成分及其含量,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解读 鉴于我国添加中药材的保健食品较多,在前两次审议稿针对保健食品的原料、保健食品的注册和备案等方面作出规定的基础上,提交三审的草案再次加强了对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的管理。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食品药品法研究中心主任高秦伟认为,这有利于整肃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和非法宣传等乱象。 3、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拟注册管理 新规 删去“不得以委托、贴牌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保留“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 解读 二审稿中提出,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配方实行备案管理。对此,国家食药监总局提出,目前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配方过多过滥,全国有近1900个配方,平均每个企业有20多个配方,远高于国外这类企业一般只有2至3个配方的情况。为确保安全,建议实行注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