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部门被质疑是穿山甲利用的最大推手 微信公号“原本山川”认为,上述行政审批权力将穿山甲制品买卖合法化,成为导致穿山甲濒危的主因之一。文章称,“即便穿山甲鳞片来源是明确的,但只要这个缺口存在,一定会有无数非法来源的鳞片流入其中。因此,林业部门就成了穿山甲利用的最大推手。这个问题不解决,穿山甲就没有光明的未来。” 该文章作者认为,要解决这个问题,应由国家林业局出面发文,撤销林业系统关于穿山甲制品的审批权力,并牵头组织力量对现有的穿山甲制品,无论是库存还是成品,全部进行销毁,从根本上切断贸易的链条。 据了解,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7月2日修订通过,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亳州同仁堂在《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通过的前两天,拿到安徽省林业厅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的法律依据是原《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第22条,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等特殊情况,需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需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 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对此做了修改。新《野生动物保护法》第26条规定,禁止出售、收购、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因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演)、文物保护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需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规定取得和使用专用标识,国务院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原标题:同仁堂被曝收购3000斤穿山甲片 供货方:是存货) 责任编辑:佟佟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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