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8月23日讯】(南方日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针对保健食品的监管再度加码。8月2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发布《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要求从明年起,全国所有的保健食品必须醒目地标明“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而就在同一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也正式发布,《办法》旨在推进保健食品注册备案双轨制运行。 保健食品要醒目标注警示语 据了解,此前保健食品标签上仅仅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对于声明标注的位置和大小也没有具体规定,企业往往把标识标注在不显眼的位置,字体也很小,让虚假宣传、夸大功效的营销行为有了可乘之机。 而按照《指南》规定,警示用语区位于最小销售包装包装物(容器)的主要展示版面,所占面积不应小于其所在面的20%。警示用语区文字与背景有明显色差。警示用语使用黑体字印刷,包括以下内容:“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且当主要展示版面的表面积大于或等于100平方厘米时,字体高度不小于6.0毫米。当主要展示版面的表面积小于100平方厘米时,警示用语字体最小高度按照上述规定等比例变化。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治病。但有的推销人员常常“忽悠”消费者,有的甚至把保健食品吹成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坑老骗老。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企业在标签上标注的提示信息不醒目,警示作用不强烈,有的不仔细查看很难发现、很难注意,给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留下可乘之机。因此,我们针对人民群众感到担心、揪心的问题,对标签标识进行规范,对企业如何标注警示用语进行指导。 备案和注册双轨制落地 就在《指南》发布的同一天,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还发布了《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食品功能目录管理办法》,将从2019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了解,保健功能目录规定了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范围,原料目录界定了注册与备案的通道,纳入原料目录的,可以直接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