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头目给新人“洗脑” 【直报网北京8月21日讯】(鉴骗)近日,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一起“民间互助理财”传销案。龙菊英、黎冰、曹建英、高跃珍、郭谦辉五人先后在山东省乳山市加入“民间互助理财”传销组织,为晋升层级获取利益,以免费到山东乳山考察等为借口欺骗自己的亲友加入其中。一审期间,上述五人分别被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到缓刑二年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二万元到一万元不等,并追缴个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鉴骗了解到,乳山市的“民间互助理财项目”是一个高层级带三个低层级的组织结构,该组织没有实际产品和实际经营行为,没有固定营业场所,虚假宣传该理财项目是山东省获批的全国唯一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省份乳山,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返利依据,按照一定的顺序组成层级,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该组织,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使参加者缴纳费用,从而获得加入资格。 该组织自下而上分为六个级别,分别是发展层、A层级、B层级、C1级别、C2级别、C3级别。其中发展层27人,A层级9人、B层级3人,管理层是C1、C2、C3级别。该传销的层级结构为:C3为最高层级,一个C3层级下面带三个C2,C2下面有三个C1层级,一个C1点位最多可允许3人合作(如果不够3人,存在“空点”)。以一个C1点位为一个盘,带领3个B级会员,9个A级会员(每个B级会员分别带领3个A级会员)共同发展新成员。 加入该传销需要投资人自愿缴纳49800元,缴纳后即成为该组织发展层人员。发展层人员可以发展下线,其他级别人员也可以发展下线,新发展人员都在发展层。 当一个盘发展层人数达到27人后即产生“裂变分家”,同盘各层级人员集体晋级,即原发展层人员晋升为A层级,原A层人员晋升为B层级,原B层人员晋升为C1层级,原C1层人员晋升为C2层级,原C2层人员晋升为C3层级,原C3层级人员出局,同时再次以新产生的3个C1层级带领团队(C1+3B+9A)共同发展新会员。 除正常晋级外,第二种晋升模式即为“抢点”,即C1层级以下任意层级人员按模式要求发展成员后,新发展成员再往下发展模式规定的新成员,即可成活一条或几条线,达到“4+1”、“5+2”等“抢点”条件,通过抢占“空点”或者他人转让C1点位即可晋升为C1层级。晋升到C1级别后,均按照晋级模式进行晋级或出局。 每个新成员加入该项目需缴纳49800元,新成员可从中提取6000元作为发展下线的“运作资金”,推荐人可从中获得5800元的奖金,该架构内的A层级成员依照1-9的顺序可从中获得3000元,新会员架构内的B层级成员按照1-3的顺序可从中获得5000元,该成活线架构内的C1、C2、C3级分别可获得1万元,至此,49800元全部分配完毕。 推荐人需承担新成员到山东省乳山市的路费,C1、C2、C3级成员需承担新成员在山东的食宿费用及协调安排“授课”讲解该理财项目、不定期组织聚餐营造“氛围”。2017年4月底,“民间互助理财项目”将C3层级取消掉,刚晋升为C3层级人员被强制出局,刚晋升为C2、C1层级人员需共同补偿“过渡期”C3层级人员24万元。 2015年9月到2016年8月期间,龙菊英、黎冰、曹建英、高跃珍、郭谦辉经他人介绍分别在山东省乳山市加入“民间互助理财项目”传销组织,为晋升层级获取利益,通过向他人宣传“民间互助理财项目”的组织、结构、获利模式,直接或间接通过团队成员以免费到山东乳山考察等为借口发展新人加入。至案发,上述各被告人分别非法获利51万元到20万元不等。 2018年5月4日至8月22日,公安民警先后在四川雅安市、资中县、重庆市将龙菊英、黎冰、郭谦辉抓获归案。曹建英、高跃珍、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上述五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2019年3月29日,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对龙菊英、黎冰等五人作出上述判决。法院宣判后,曹建英、高跃珍、郭谦辉对判决均无异议,龙菊英、黎冰不服,分别提出上诉。 近日,雅安市中级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均不能成立,依法应予驳回。据此,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原标题:乳山“补充养老金模式”实为“民间互助理财”传销骗局) 责任编辑:蓝莓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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