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有些专家说保健食品应该按照食品管,保健食品这个概念没有存在的必要,更没有单独审批的必要,如果产品有保健功能,就应该放到药品里面去管。”一位参加过食品安全法征集意见的专家回忆道。最终结果是,保健食品的概念在法规中模糊化了。而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健食品》中,保健品也被划分到食品一类,生产标准与一般食品行业几乎并无区别,唯一不同的是生产保健食品需要卫生部门审核认证。 监管难题 7月4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宣布关于保健食品的重要文件《卫生部关于印发<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的通知》及《卫生部关于印发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审查方法与评价准则的通知》失效。上述文件作为现行功能性保健食品注册申报的重要文件,其退出无疑将带来整个行业的大洗牌,而目前国内尚未有新文件出台替代该文件。广东省营养与健康产业协会理事长张咏认为,上述文件取消,可能是因为部门调整,完全取消的可能性不大。据张咏透露,此前主管保健食品的部门一度启动了保健食品的评估,大的方向是取消蓝帽子的审批方式。 朱丹蓬告诉北京商报记者,保健品行业监管的最大问题就是保健产品数量庞大,监管很难做到精细审查。目前施行的《保健食品注册审评审批工作细则》规定,证明食品的保健功能,需要进行专家评审。然而专家评审只需通过提交材料进行理论分析,不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验证。2017年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对外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监管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曾建议对于保健品上市审批,以备案为主、注册审批为辅。这意味着保健品入市的关卡可能又少了一道。 假直销们的偏爱 保健品行业的监管不明也便利了假直销们的发展。根据《直销管理条例》和商务部、原国家工商总局2005年第72号公告,直销企业的产品范围包括:化妆品、保健食品、保洁用品、保健器材等5类。 合法直销的具体定义也有例可循。根据国务院发布直销管理条例,直销企业从事直销活动,必须在拟从事直销活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负责该行政区域内直销业务的分支机构,而权健的产品销售超过了规定的地域范围。 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中心人士表示:“保健食品必须在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系统上备案才能进行直销,不然不能以直销模式销售,直销是无店铺模式,所以直销未备案的产品就是违法的。” 资深反传销人士李旭认为:“从权健的模式以及运作方式来看,权健的模式类似传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传销法》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 北京商报记者 郭秀娟 常蕾 姚倩 高萍/文 代小杰/制表 相关新闻 权健创始人参股公司盘中重挫 在迅速成为舆论焦点后,12月26日,权健集团有限公司创始人束昱辉参股的上市公司金财互联(002530)盘中重挫,一度下跌超过6%。 截至当日收盘,金财互联收跌3.16%。 资料显示,束昱辉与上市公司金财互联有着密切联系,束昱辉为金财互联实际控制人朱文明的一致行动人,朱文明为金财互联现任董事长。另外,束昱辉还直接和间接持有金财互联股份。 具体来看,束昱辉通过江苏权健东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权健”)间接持有金财互联股票。 金财互联控股股东为江苏权健。天眼查显示,朱文明为江苏权健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57.25%;束昱辉为江苏权健第二大股东,持有江苏权健23.99%股权。金财互联三季报显示,截至今年9月30日,江苏权健持有金财互联19.75%股权。 另外,束昱辉还直接持有金财互联股份。截至今年三季度末,束昱辉直接持有金财互联的股权比例为5.43%,位列金财互联单一第六大股东。针对金财互联12月26日的股价下跌,金财互联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束昱辉虽然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而且参股公司,但束昱辉仅仅是作为公司的财务投资人,不参与公司的运营和经营 ,“根据束昱辉与朱文明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双方约定,表决意见都是以朱文明为准。金财互联与权健在人员、业务、客户方面都不存在重叠或交叉”。 (原标题:漩涡中的权健) 责编:木子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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