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让诊所发展更有序 《意见》除了鼓励医生个人开办诊所,同样支持诊所规模化、集团化发展,这为社会力量参与开辟了路径。“与以前不同,此次《意见》中诊所不一定非得是医生自己开办,还有很多可能,比如联合诊所、连锁诊所。对此,已有了明确政策。”焦雅辉说。 在诊所具体发展方向和扶持政策上,《意见》着墨颇多。其中以下两点尤为突出。 一是鼓励诊所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与之相衔接的政策支持是,将符合条件的诊所纳入可以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医疗机构范围,并要求试点地区制定政府购买服务的具体细则。同时,对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诊所,在人才培养等方面执行与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同等补助政策。 二是畅通了医师晋升渠道。焦雅辉说,以前,全职在诊所执业的医生,职称晋升是个问题。现在,要申报高级职称时,他们可以按照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政策,实行单独分组评审,同时对外语、论文、科研不做硬性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我国监管体系日渐完善。“这么多诊所,靠人去现场一家一家监管,肯定不现实。”谈及监管,焦雅辉说,《意见》创新了监管方式,要求诊所要建立信息系统记录诊疗信息,并上传至医疗服务监管信息系统。另外,除了要求诊所建立电子病历系统,规范医疗文书书写和管理外,全国医疗机构、医生和护士的电子注册系统是一个很好的监管基础。“通过这个系统,谁都可以来监督,不仅卫生行政部门,普通老百姓也可以在这里查询医生是否是合法医生,护士是否是合法护士。”(首席记者 姚常房) (原标题:诊所发展:不求数量,但求质量) 责编:小美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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