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直社北京11月6日电(记者肖潇报道)《2012游戏理财网络传销调查报告》是由中国反传销志愿者联盟负责人凌云主持调查、撰写,并经公安部、工商总局同意后形成的。这份调查报告以翔实的资料告诉我们,游戏网络传销在中国十分猖獗,对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危害很大,必须加以严厉打击。现将调查报告全文独家发表如下,供参考。 一、调查介绍 1.1调查背景 在纷繁复杂的互联网信息时代,电子商务飞速发展,铺天盖地的投资信息或骗子信息在互联网空间蔓延。随着网络的发展和普及,以及政府对原始传销的打击力度加大,传销的阵地逐步向互联网转移,并越来越多的综合了“异地传销”、“金融传销”、“非法集资”、“网络资本运作”、“PE私募”等特点。近年来,兴盛了两年多的“消费返利”的经营方式演变成为“空对空”的资金游戏,造就了2012年的多个特大金融传销、网络传销骗局(太平洋官方直购网、万家购物、返本壹佰、百分百、斐贝商城……)。随着该类传销的淡出,以“游戏理财”为名的传销又粉墨登场,兴盛一时。并且出现了以下特征:一是网络化,利用互联网交易,隐蔽性强,难以发现;二是网站服务器在境外,即使发现也无法查封网站;三是发展对象分散化,此类传销参与者分布在全国各地的各个层次人群;四是采取非物品交易的形式,利用股权投资、游戏理财、资金分红等方式进行活动,隐蔽性强。 2012年8月8日,由18部委组成的“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发布了警示信息:参与非法集资损失自担!拒绝高利诱惑,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警惕私募股权、网络投资、中介理财等名义集资陷阱。 此次发布的警示信息,主要是针对目前出现的以“股权投资”、“网络理财”、“游戏理财”等网络化的金融传销而发出,传销犯罪伴随非法集资的状况日益严重。 2012年初,经报公安部经侦局、国家工商总局后获批,中国反传销志愿者联盟启动“2012·中国消费返利行业调查报告”,报告发布后,引起政府高度重视并成为政府决策的参考依据,先后170多家媒体进行报道和转载引用。 鉴于中国反传销志愿者联盟开展调查报告的准确性、可靠性、及时性、前瞻性,以及调查方法和数据获取的前沿性,中国反传销志愿者联盟向公安部经侦局、工商总局申请开展《2012游戏理财网络传销调查报告》,并获得批准。此次调查报告利用数据监测、咨询投诉反馈、专家座谈、案例研究等多种途径,掌握第一手资料,开展对该类进行了深入调查分析,并最终撰写了这份报告。 1.2调查内容 本报告主要针对以“游戏理财”为旗号的传销组织展开调查,主要内容包括:该类传销定性分析、定量分析、参与人员结构分析、该类传销的类型分析与演变过程、蔓延扩展原因剖析、这类传销的危害性及社会隐患预测、防控和打击的建议等方面。 1.3调查目的 本报告通过对“游戏理财”网络传销的现状、运作模式、参与群体结构、现状、特征等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希望能够警醒广大群众增强辨别能力和防范能力,切勿投机取巧;希望能够为公安、工商执法部门提供参考资料,协助他们及时监控该类传销的发展,防止该类传销的蔓延。另外,中国反传销志愿者联盟呼吁:广大群众,远离传销,拒绝传销。 1.4调查对象 本报告主要针对以“游戏理财”为名的网络传销组织。根据不完全统计显示,目前以“游戏理财”为名的网络传销组织已经达到1000多家。参与者较多及影响较为恶劣的有:宝马俱乐部、新加坡TEC、香港爱联国际、云数贸联盟、红通商务、金路游戏、开心部落、大唐帝国、阳光环球商务、SMI、吆喝天下、东亿国际、3A游戏理财、帝盟国际、知名度广告、创意广告、汤逊广告、百利达、汇丰国际、盛世长城、阳狮环球、哈瓦斯领薪传媒、奥美环球、美国赢鑫国际、香港九一国际、香港泰达白银奖励计划、IPAcap游戏理财、恒美广告、百利国际、香港乐游国际、盛鸿网络、中国爱舍集团、ASG游戏理财、信安游戏理财、KKR游戏理财、众惠网、PRA游戏理财、PDT全球理财、金码IFS游戏理财、MCM国际广告、奥尼、世界游得网、NEI游戏理财、阳光乐园、艾生活、GMO拉伸股、SVICAP游戏理财、麒麟商务、湖南中鑫生物、完达山天一股权、兴和投资、凤凰国际财富网、慈行天下、不抱怨活动、深圳鼎盛科技、欧盟国际投资理财、皇族国际、KLEO佳利、慈善创业联盟、全球创富联盟、美国稀土投资、军绿益商、英国富绑投资、博通控股、富广文化传媒、新大泽实业集团、泰夫昌、美国瑞科、美国保德信理财、美国大富豪社区理财计划等等。 1.5调查方法 作为国内唯一专业开展传销预防宣传、传销现状调查的反传销研究机构,中国反传销志愿者联盟秉承客观公正、科学严谨的作风,通过网络信息数据汇总、分析,实地走访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通过访谈该类型传销参与人员,深入了解传销组织内幕;通过暗访该类传销公司的网络课堂聊天室和网站后台内部数据,深入分析该传销模式。此外还通过自身调研掌握相关数据与信息。整个过程确保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科学性。 1.6报告时间(略) 1.7报告执行 《报告》由目前国内唯一专业开展传销预防宣传、传销现状调查的反传销研究机构——中国反传销志愿者联盟独家编撰,历经数月抽样调查、运行监测、数据统计与研究分析所得。 《报告》由中国反传销志愿者联盟会长邹凌波负责具体撰写、调查执行、数据统计、资料搜集和研究分析工作。 二、游戏理财网络传销调查分析 以“股权投资”、“网络理财”、“游戏理财”等为名的网络传销在2012年4月份开始风靡起来,经过中国反传销志愿者联盟网的调查、数据统计监测,及时掌握了该类传销的整个发展蔓延轨迹,本报告通过数据的整理和分析,对该类传销进行定性阐述与定量分析。 2.1游戏理财网络传销的定性分析 对游戏理财网络传销的定性阐述主要从其组织主体、行为特征、奖金制度及操作手法上阐述该类传销的运行模式;通过对该类传销方式的手法追溯其演变发展的过程及运动轨迹;并综合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对该类行为进行定性分析,确定其行为本质是否构成传销、非法集资等犯罪事实。 2.1.1基本模式 经过中国反传销志愿者联盟网的调查、走访、业内人士统计监测数据显示,“游戏理财”实际上是组织者和参与者利用纯资金进行的博彩游戏,在此过程中,通过缴纳入门费、拉人头发展下线、等待分红、内部电子股拆分、动态发展多层次计酬等方式进行。在中国反传销志愿者联盟掌握的众多传销公司中,虽然在入门费用上存在差别,但是基本上行为特点一致。为了便于大家了解,本报告引用其中一家传销公司SMI的制度进行展示说明: 投资分配:投资总额分为六个级别和档次,按照50%-65%的比例进入代币系统,其中10%用于游戏,90%用于购买游戏代币;35%-50%用于做市场奖金。每100美金送一个分红股,每年享受19次分红。如表1: ——表1——
在SMI游戏理财网络传销的奖金制度中,另外设置了拉人头的双轨制对碰奖金制度。直推奖:无论你推荐的下线放置在哪里,都享受8%的推荐奖;对碰奖:左右两个区只要出现1:1对碰,可以拿到8%的奖励,无限代拿;领导奖:拿下线第一代对碰奖的10%,第二代对碰奖的5%;在电子股票的拆分上,SMI采用“三进三出方程式”:(买入价÷3再+买入价)×1.1==第一波卖出价用;(买入价÷3再+第一波卖价)×1.1==第二波卖出价用;(买入价÷3再+第二波卖价)×1.1==第三波卖出价。简单说就是每个用户的代币分三次出售,所得收入的30%回购,70%再开新的户口获得更多的收益。或每当代币价上升您买价的三分之一时(扣除手续费),您就抛出三分之一的代币,并将返回买卖户口的30%立刻购置代币从而获得更多的收益。 我们再展示下“香港宝马俱乐部”的传销运行模式: 静态投资分红说明: 投资1000元,每天20元,实行日结算可每日提现,投资5000元,每天100元,实行日结算可每日提现,投资1万元,每天200元,实行日结算可每日提现,投资5万元,每天1000元,实行日结算可每日提现,投资10万元,每天2000元,实行日结算可每日提现,投资100万元,每天2万元,实行日结算可每日提现。 积分回馈计划: 5500元就是5500分,5500分为一个单,根据自己经济情况和人脉实情,同一个身份证只可以在公司网站注册一次,可以报无数个单。 三单或三单以上自动成为报单中心。报单中心每报一个单奖300积分。 积分回馈原则为个人系统一展二,从上到下,从左到右,每个点位二条线发展,以实际激活为标准。 所有会员均享受积分回馈权益下如:直接伞下第一层排满,见点50积分,另外奖励500积分(自己推荐)。伞下第二层排满,见点50积分,另外奖励5000积分(不用自己推荐)。 A.推荐0人(只要成为会员)享受1—10层每点50积分奖励。排满10层可获10万多积分。 B.推荐1人并两层排满享受3—10层每点150积分奖励。排满十层可获30万积分(保守数字)。 C.推荐2人并两层排满一层排满可获500积分,二层排满另获5000积分。享受3—9层每点150积分奖励。享受10—15层每点200积分奖励。排满十五层可获得1500万多积分。 D.推荐5人并三层排满(1)4—9层每点200积分奖励。(2)10—15层每点300分奖励。排满十五层可获得2300万多积分(保守数字)。 E.5%税收。 公司福利: 收入达到5万,国内免费三天多游,夫妻可一起参与。收入达到10万,国内免费五天游。夫妻可一起参与。收入达到30万,国内五天四夜旅游,夫妻可一起参与。奖励价值10万的轿车一部。收入达到100万,奖励价值40万轿车一部。收入达到500万,国外五天免费游,夫妻双方参与。同时奖励价值100万的房子一套。收入达到1000万,奖励价值1000万别墅一套,退休,享受每年公司10%股东分红。 从以上两家典型的该类传销组织的运行制度上看,首先需要会员缴纳一定数额的入门费以购买不同级别,同时采用静态收益获取分红,主要的盈利点在于发展下线获取报酬,通过多层次计酬方式获取拉人头的回报。 2.1.2 演变过程 经过中国反传销志愿者联盟六年来对我国境内传销的监测数据显示,以及公安机关、工商部门查处打击传销的数据统计、相关专家提供的资料显示,这类传销有一个完整的演变轨迹和链条。本报告对此进行了详细的梳理和阐述。 目前这类传销被业内称为“资金盘”,甚至有人提出,这类传销是我国传销的第七个阶段(注明七个传销阶段:1、异地传销;2、广西资本运作;3、网络资本运作;4、打着电子商务旗号的传销;5、私募股权PE传销;6、点击广告赚钱;7、游戏理财传销)。此总结不无道理,但是从我们反传销联盟的专业角度和对传销的细分来说,我们依据传销组织实施传销行为的途径和方式分为:异地拉人头传销、互联网网络传销、金融传销及非法直销四大类。这四类传销是并存的,只是在某一时间段,先后都有明显的兴衰,且四大类传销又有不同的细分,从而,中国反传销志愿者联盟创始人凌云先生对此演变过程做了更细致、更精确的阐述: 第一阶段:最早的传统传销。第二阶段:异地传销之打着网络营销、直销旗号的传销。第三阶段:异地传销之打着资本运作旗号的传销。第四阶段:假借资本运作传销旗号的网络版。第五阶段:点击广告赚钱为名的网络传销。第六阶段:以PE合伙私募为名的金融传销。第七阶段:以电子商务为名的网络传销。第八阶段:以招募各级代理为名的金融传销。第九阶段:以消费返利为名的金融传销。第十阶段:以股权投资、网络理财为名的金融化网络传销。 从最早的以摇摆机为典型的传统传销——武汉新田、假天狮为代表的集中在北方城市的异地传销——深圳文斌、资本运作、1040工程为代表的集中在南方城市的异地传销——以网络资本运作为名的传销——以世界通为代表的点击广告赚钱的传销——以PE合伙私募为名的金融传销——以斐贝商城为代表的假借电子商务为名的网络传销——以太平洋直购网为代表的招募各级代理为名的金融传销——以万家购物为代表的打着消费返利旗号的金融传销——以红通、SMI、宝马、新加坡TEC为典型的打着股权投资、网络理财旗号的金融化网络传销。 在这个过程中,凸显了传销的变化从有实物道具转变为纯资金;从实际空间转移到互联网虚拟空间;从小额入门费转变为影响金融秩序的大额入门费等等,且传销组织诱惑力和迷惑性增强、发展速度日益加快、波及面更广、涉案金额更大、人员结构日益复杂、对金融秩序的破坏力增强。 2.1.3行为定性 经过中国反传销志愿者联盟网监测数据显示,截止到目前,以股权投资、网络理财为名的传销组织多达1000多家,入门费从几百元至几百万元不等。总金额达到近千亿,例如红通商务,短短三个月时间,全国各地20多万人参与,涉案20多亿元;新加坡TEC于七月份开始四处蔓延,每天加入者数千人;香港爱联国际、宝马俱乐部亦如此。由此可以看出,该类传销已经凸显其蔓延速度极快、危害性和破坏力极大,更重要的是这些传销组织的操控者基本躲在国外遥控,网站服务器架设在境外,大量资金被转移到国外,给我国金融秩序造成极大的危害,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不比前段时间猖獗的“消费返利传销”小。 中国反传销志愿者联盟通过对近百家典型的此类传销组织所运行的奖金制度进行分析,结合我国现行法律对传销的定义,对该类传销行为进行定性分析。 我国《禁止传销条例》中规定: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此类传销中,第一,加入者首先需要交纳一定数额的入门费用,并设置多个级别,不同的级别,入门费用不同,从几百元至几百万元不等,构成传销行为链条中的“交纳入门费获取资格”的特点。 第二,此类传销的动态收益中,要求加入者发展下线拉人头,并按照先后顺序组成层级关系,构成传销行为链条中的“发展下线拉人头”的特点。 第三,此类传销的计酬结构中,包含静态收益,静态收益来自缴纳入门费后的每日分红;在动态收益中,大多设置了直推奖、对碰奖、管理奖、组织奖等,构成了传销行为链条中的“多层次计酬获取报酬”的特点。 综上所述,这些组织以股权投资、网络理财为名而进行的活动属于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的传销行为。打着“股权投资、网络理财”的旗号,通过收取入门费、分级复式计酬等手段,层层发展传销下线,披着“股权投资、网络理财”的外衣,进行主观上的圈钱炒作,实质上是传销行为,其主体也是传销组织。 2.2游戏理财网络传销定量分析 根据中国反传销志愿者联盟调查获悉,目前参与该类传销的人员结构层次多样,有传统行业的大老板,有高学历的知识分子,有退休老人,有教师、有在校学生,有公务员。大部分人想通过这种方式投机获取高额回报。 2.2.1参与人数粗略统计 据中国反传销志愿者联盟的统计监测数据显示,该类传销组织达1000多家,其中参与人数较多的有红通、宝马、TEC、爱联国际、SMI、大唐帝国等。红通参与者22多万人,SMI高达80多万参与者,宝马参与人数在30万人左右,其他的传销组织人数平均在万人左右,参与该类传销活动的人数高达1000多万人,且该类传销正在蔓延和扩散,参与人数仍然在不断增多。(注:相关数据来自于参与者及内部人数透露) 2.2.2辐射区域分布图 中国反传销志愿者联盟通过网站平台受理投诉、举报、咨询,以及在网站发布警示信息的浏览IP数据监控显示,参与该类型传销的主要集中区域分布在:福建、陕西、山西、甘肃、新疆、四川、山东、河北等地,由于该类传销主要通过互联网途径和语音视频聊天室等方式进行传播,线上与线下的发展相结合,其波及范围极广,几乎遍及全国各地,且发展速度极快。 2.2.3卷入金额估算 该类“游戏理财”为名的传销,其金融传销特点较为明显,因为投入金额比较大,中国反传销志愿者联盟的监测数据显示,加入此类传销的参与者,投入资金都在数万元,参与人数约1000万人,卷入金额高达数千亿。 此外,中国反传销志愿者联盟网调查中还发现:此类传销的犯罪主体,多数操控者将服务器架设在境外,在境外遥控传销组织,吸纳资金并转移国外。由此可见,此类传销对我国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的破坏力极大。 2.3游戏理财网络传销参与人员结构分析 根据调查显示,2012年4月至今,“游戏理财”网络传销在我国的发展由星星之火逐渐形成了燎原之势,参与人数、辐射范围、参与人群层次不断增多,且增长迅速。而这种传销也演变成更具诱惑性、更加隐蔽性、趋势也由单纯依靠网络,逐渐发展为会员制“线上发展+线下推广”等综合发展手段。而且由于大量投机者的出现,该类传销参与人群凸显多样化。 中国反传销志愿者联盟进行的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参与该类传销者大多数为经济较为宽裕者,通过中国反传销志愿者联盟进行的对100名参与者的访谈数据显示: 第一项指标——年收入状况:25%的受访者,其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43%的受访者,其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以上;24%的受访者,其个人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上;8%的受访者,其个人年收入在20万元以上。 第二项指标——工作性质:6%的受访者为在校学生;19%的受访者为退休人员;39%的受访者为公司职员上班族;27%的受访者为个体经商;4%的受访者为政府企事业单位人员;5%的受访者为无业者。 第三项指标——接触该类传销的途径:47%的受访者表示是亲戚介绍;24%的受访者表示是身边的朋友介绍;18%的受访者表示是陌生网友推荐而加入的;11%的受访者表示是自己通过网络搜索相关关键词而主动参加的。 第四项指标——学历程度:18%的受访者是初中以下学历;31%的受访者是高中学历;33%的受访者是大中专学历;15%的受访者是本科学历。3%的受访者是本科以上学历。 由上述抽样调查统计显示,参与该类传销的人群多样化,层次结构也是多样化的,重要且值得警惕的是——参与传销的人群结构中高层次、高收入人群增多,值得社会和政府关注和警惕。 2.4游戏理财网络传销的几种类型 据中国反传销志愿者联盟的调查显示,该类传销细分下来,也存在不同的种类,本报告将该类传销从几个方面的分类全部阐述: 我们按照其主打的旗号不同,进行了分类: 股权投资。不少公司打着购买股权的名义要求加入者缴纳入门费用。例如“天一股权投资”。该传销公司在宣扬过程中,宣称结合了实体股权而启动资金盘,采用静态收益和动态收入相结合的获利方式,调查组通过其网站进行了解,其公司主体全名为“江苏天一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宣称天一集团以果蔬饮品为发展龙头的多元化企业集团。 调查组提醒:“股权投资”的理财网络化金融传销将出现以实体大公司为背景而进行运作,对于传销组织宣称其有实体大公司背景,调查组目前未对其进行证实,但是这样的趋势将会更加增强传销组织的迷惑性和欺骗性,致使其波及范围和危害程度加深。 广告传媒。以点击广告,购买广告位为名要求加入者缴纳入门费用。例如“美国红通商务”。该传销公司宣称一次性投资终身受益,采用动态和静态收益相结合。目前还在运作的很多传销组织仍然以广告传媒的形式存在。 慈善公益。以捐助贫困学生、从事慈善公益事业为幌子而要求加入者缴纳入门费用。例如:香港爱联国际、集善中国等传销组织。目前假借慈善公益而行传销之实的日益增多。一方面,该传销组织确实偶尔参与贫困助学等活动,以此来对其进行自我华丽的包装;一方面,通过公益活动,赢得许多人的同情心和爱心。 调查组提醒:各级民政部门、团委、学校及有关单位,在接受捐助时,一定要仔细甄别,千万不要被传销组织利用成为造势的工具。例如爱联国际,在多地捐助贫困学生,首先会联系各地团委,并邀请团委领导甚至市县领导出席活动,随后爱联国际传销组织会对外宣称爱联国际受政府部门和领导的支持,以此宣称其合法性。 游戏理财。以玩网络游戏为名要求加入者缴纳入门费用。例如:开心部落、大唐帝国、金路游戏等传销组织。该类传销组织前期吸引了大量爱好游戏的年轻人参与,随后其博彩行为特点吸引了各个层次的人群进入。 我们按照其组织者所在境内与境外,分为两大类: 组织者及公司注册在境内的传销组织。例如大唐帝国(广东新一代网络科技公司)、天一股权投资(江苏天一食品有限公司)、集善中国(网站备案在北京)…… 组织者及公司注册在境外的传销组织。例如红通商务(美国)、香港爱联国际(香港)、宝马俱乐部(操控者熊玉龙在美国)、新加坡TEC(新加坡)…… 调查显示,近年来,该类传销所打的旗号冠冕堂皇,甚至出现了以慈善捐助、爱心助学等为名的变相收取入门费行为,在整个传销的行为过程中,传销组织通过造成爱心助学、慈善捐助的现实,用来大造声势,更具迷惑性和欺骗性;其次,由于该类传销所采用的静态收益计酬方式,加入者缴纳费用后,立刻开始有当日分红到账户,使得该类传销极具诱惑力。另外,此类传销大多数都假借境外大公司财团的名义开展募集资金的传销活动,多数群众对此缺乏相应的验证渠道而选择盲从。 因此,老百姓对于“股权投资、网络理财”这种传销所编造的谎言和骗局缺乏足够的辨别能力和防范能力。 2.4游戏理财网络传销案例 本报告所针对的传销类型,特举出近段时间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打击查处过的案例进行展示,增强本报告的形象化、具体化和可读性。 2.4.1开心部落 河北保定市民陈翔(化名)近日向本报河北记者站反映,今年年初,他经不住朋友劝说,买了1.2万元的“开心部落”网站推出的游戏股票,当时朋友称投资该股票未来升值空间巨大,发展会员还可赚取佣金,可是他后来发现,要想卖出该股票是一件非常难的事情。记者从工商部门获悉,“开心部落”的运营模式涉嫌传销。工商部门同时提醒公众,对于发展下线的公司网站,应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股票骗局 “仅仅一个多月时间,我在‘开心部落’网站购买的游戏股票就从1.2万元涨到了1.5万元。为此我还专门请推荐我买这种股票的朋友吃了一顿饭。没想到,当我急着用钱,想把股票卖出去时,却发现买来容易,卖掉难。我把股票挂在网上以最底价卖了一个多礼拜,一直没卖出去。”6月11日,保定市民陈翔(化名)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遭遇。 2012年初,从河北省衡水市到保定市做小生意的陈翔,在朋友张某的大力推荐下,投资1.2万元购买了“开心部落”的游戏股票,成为该网站“双五星”会员。 据陈翔介绍,起初自己也是满腹疑虑,不敢把辛辛苦苦攒下来的钱做这种投资,但张某介绍说,这种游戏股票是“开心部落”公司的原始股,等公司上市了,这些原始股能翻10倍,“如果需要变现,随时可以在网上把股票卖出去”。张某还说,介绍他买了“开心部落”游戏股票的人去年通过买卖这种股票挣了15万元。 张某向陈翔介绍说,“开心部落”公司在香港注册,计划2015年挂牌上市。只要交纳1000元、2000元、6000元、12000元,就可以成为“三星(微博)”、“四星”、“五星”、“双五星”不同等级的会员,并可以分配到同等金额的游戏股票,公司上市后将按原始股获得收益。此外,如能介绍别人加入会员,还可获得直推奖、组织奖、领导奖等佣金。 陈翔说,他成为该网站“双五星”会员并获得1.2万元的“开心部落”游戏股票后,股票价格确实很快就涨了,但他很快得知,要卖股票须遵循“开心部落”的如下交易规则,即每进行一次交易,就要被“开心部落”公司抽取5%的提成,被上线抽取10%的提成,还要再拿出总交易额的30%重新购买游戏股票,交易成本高达45%。 陈翔说,他这才发现,想卖出游戏股票又不亏本,只有两种可能,一是“开心部落”公司控制的游戏股票股价涨幅超过交易成本,且有人愿意买,二是拉拢更多人加入,赚取佣金。 近一段时间以来,还有数位河北保定及邯郸市民向本报记者反映了类似的遭遇。 宣传不实 6月12日,记者登录“开心部落”网站,发现该网站有“开心易友”“开心易购”、“开心易导”、“开心易搜”等多个板块。记者欲通过其网站上提供的邮件联系方式与网站方面进行联系,发现邮件始终无法发送成功。 随后,记者借助陈翔提供的“开心部落”密码,用呱呱语音软件进入“开心部落”部分会员在呱呱语音社区所设的“爱心公益”聊天室。聊天室的50余人彼此以家人或老师相称。一位女士正在“讲课”,称如果要说服别人加入“开心部落”事业,需要针对不同人群使用不同的技巧,比如要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去说服别人,要强调“开心部落”是“合法的”。 记者以想创业但对项目不明白为由进行了咨询,一名为“爱永恒感恩”的“老师”和记者进行了对话,并告诉记者,该项目几乎无风险,发展下线越多就挣得越多,这叫“市场倍增学”。 记者随后登录香港公司注册处综合资讯系统(ICRIS)查询了解到,开心部落网站所属的“开心部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为2010年注册的私人公司,其所谓“游戏股票”只是游戏,跟现实当中的股票没有任何关系。 涉嫌传销 记者致电保定市工商局打击传销办公室,一位高姓工作人员仔细听完记者介绍上述情况后表示,该局将就此展开调查。 记者了解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官方网站曾发布了2011年12月29日湖南省打击传销工作新闻通报会的“十大传销典型案件”,其中就有香港“开心部落”网络游戏传销案。案件介绍资料称,香港“开心部落”游戏平台设立“开心农场”、“开心淘宝”、“游戏股票”3个游戏子系统,采取交纳会员费加盟的方式发展会员,并承诺投资者所投资金作为虚拟股票,公司上市将获取原始股。 记者登录互联网搜索发现,去年以来,江苏、内蒙古等地工商及公安部门均对“开心部落”的运营模式涉嫌网络传销进行调查或发出警示。 河北省工商局人员提醒公众,随着网络的发展和普及,一些传销组织瞄准“电子商务”这个网络平台,以“网络购物”、“纯资本运作”、“网络加盟”、“网上基金”、“配发股票”等名义拉人头,掩盖其发展会员(下线)牟利的本质。公众在日常生活中如果遇到要求发展下线的公司网站,须多留几个心眼,如怀疑某些“投资创业项目”涉嫌传销,或已发现传销行为和传销地点,在辨别不清的情况下,可以拨打工商部门的12315热线咨询。 2.4.2大唐帝国 玩网游,买游戏币,练级,然后把账号卖掉,可以从中获利,这对一些爱好网络游戏的玩家来说,似乎是件习以为常的事情。但最近有人搞起了网游传销,不用“练级”,游戏币自己就会升值,介绍一名会员加入充值投资,就有10%的利益返还。 近日,福州警方破获了这起大型网游传销案,四名嫌疑人均为网游资深玩家。 万元现金只剩虚拟货币 今年5月,福州黄先生认识了杨某勇,杨某勇自称是某网游的福州代理商。杨某勇向黄先生推荐了一种可以赚钱的大型网络游戏,黄先生只需要花点钱,在网游中购买游戏币,游戏币与人民币兑换比的涨幅非常大,游戏币在现实中是可以兑换成人民币的,利润很高,而且可以在杨某勇那里兑换。 听信杨某勇的话,黄先生以为大家都是朋友了,就注册了一个账号,花了1万元购买游戏币。但他发现,账号上只有等值于5000元人民币的游戏币。黄先生很纳闷,但杨某勇解释说,这1万元的现金充值到账号中,其中5000元是作为公司的运营费用。 接下来,黄先生发现游戏币的增值速度确实非常快,一个月后,涨到了1万多元,可这时黄先生发现游戏币不涨了,而且这些游戏币也无法兑换成人民币。这下,黄先生着急了,一调查才发现,这个网游运营模式明显存在传销特点。 网游玩家变身代理商 随后,黄先生向台江洋中派出所报警,警方立即对此展开调查。前天晚上,民警在台江某小区内将涉嫌非法传销的杨某勇、王某、杨某艳、林某抓获。 据嫌疑人王某交代,他们四人均是资深的网游玩家。今年3月份,她在网络上看到了这个网游的项目,感觉很有前景。随后,她召集其他三人专门赴珠海的网络公司进行考察。最后四人出资20万元,成为了该网游的福州代理商。 王某说,他们主要靠发展玩家收取佣金、变换现金和游戏币等方式获利,到了今年6月份,由于公安部门打击“返利类”违法犯罪行为,公司的业务也停止了。但就3月份至5月的3个月时间里,他们已经获利33万元,扣去最初投资的20万,还盈利13万元。 短短三月福州千名玩家上钩 据四名犯罪嫌疑人交代,目前,他们一共发展了将近一千名的玩家和下线代理商。 据警方介绍,这家网游公司采取分级复式计酬,层层发展传销下线,首先是代理商,代理商再发展会员、游戏玩家。他们发展玩家的方式,就是告知对方,游戏币会升值,骗取玩家不断地充钱。 据王某交代,通过她加入该游戏的玩家,每次购买游戏币的金额中,有10%是返还给介绍人,40%被公司收走,只有50%才会变为玩家的游戏币;当玩家要把游戏币变现金时,代理商会收取10%佣金;当玩家充值时,公司还会按照一定的比例返利给代理商。 目前,四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已被公安机关刑拘,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2.4.3美国红通商务 一个依托“红通660”网站,以纯资本投资为名空手套白狼,发展人员进行传销犯罪活动的网络特大传销案,近日被公安机关侦破。这个涉及全国25个省份20余万人,涉案金额高达24亿元的翻版“庞氏骗局”,其导演是美商红通Hootoot商务公司。 江苏省新沂市公安局经过4个月的细致取证和缜密侦查,一举破获该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红通”网络特大传销案。截至目前,新沂警方已抓获涉案人员14人,逮捕11人,上网追逃3人。经公安部发起集群战役抓获200余人。红通网站在国内的网络骨干基本被一网打尽。 翻新版“庞氏骗局” 购买电子股进行“纯资本运作” 2012年4月7日,新沂市公安局网络警察大队在工作中发现,该市有上百人注册“红通660”网站会员,该网站大肆宣扬红通致富之道及相关操作流程,并极力推荐投资该网站一个名为“古泉”的电子股。警方研判发现,红通网站并无实质经营活动,只以注册会员方式发展下线,会员通过推荐下线购买电子股进行“纯资本”运作,以从事网络传销活动。 4月9日,新沂市公安局对红通网站立案侦查。同时组织技术人员打入红通网站内部,详细获取其经营模式及相关操作流程。调查发现,红通会员间流通资金均为会员投入,根本没有网站以外资金流入。 4月下旬,红通网站在新沂境内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史某进入警方视线。侦查人员查明史某在本市某汽车销售公司上班,成功将其抓获。经审查,史某系“新沂红通第一人”,在红通网站注册短短半年,发展下线数百人,通过发展会员、出卖虚拟产品等,非法获利100余万元。 “红通网络传销,就是‘庞氏骗局’翻新版。”新沂市公安局网警大队大队长王文彤告诉记者,就是利用新投资人的钱来向老投资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报,以制造特别赚钱的假象进而骗取更多投资。“只不过,红通网站采用的变相传销手段更具欺骗性和隐蔽性”。 张女士是红通网络传销受害人之一,直到警方找到她调查取证,尚沉浸在“一夜暴富”幻想之中。张女士将其丈夫、公婆和娘家等亲人都发展成下线,但迄今为止,梦想也未曾照进现实。很多受害者如出一辙,对红通致富深信不疑,最终陷入精心编织的诈骗之局。 一夜暴富“C计划” 打着“高科技”幌子吸引会员 专案组深入侦查发现,红通网站由云某(现居美国)于2011年上半年创立于美国。该团伙由云某指挥领导,另有2至3名网络工程师,境内一人叫谢某,境外1至2人。创建伊始,云某推出红通A计划,即以购买该网站广告位为幌子,通过介绍他人注册会员并交纳31元注册费,推荐人可从中获得提成。因为不具诱惑力,几乎无人问津,没能带来收益。 眼看“A计划”无望,该团伙又推出所谓的“B计划”,即将注册会员交纳的注册费提高到110元,上线提成适当调整。但仍以广告位为幌子,通过在QQ群、语音聊天室、各类网站投资群中发布信息,以发展会员方式从事传销活动。但会员仍寥寥无几。 2012年1月,不甘寂寞的云某隆重推出红通“C计划”(加入资格从660元至12540元不等),由庞某负责解释,境外工程师负责具体编程,境内工程师谢某负责完成程序对接。“C计划”打出时下流行的“云广告”、“高科技”幌子,并以投资该网站所谓的“只涨不跌”的“古泉”电子股获取高额收益为诱饵,以后注册会员注册费和购买“古泉”的资金,来支付上线奖金和“古泉”提成等,从而给人造成快速赚大钱的假象。 “‘C计划’推出之后,短短的3个多月,全国累计注册会员竟暴增至20余万人,涉案资金24亿元。”办案民警陈波感叹。 猎手和狡兔的角逐 嫌疑人叹终未逃脱天罗地网 犯罪嫌疑人在网上留的均为虚拟身份,且在不同区域,确定真实身份相当艰难。如果民警是猎手,那么这些虚拟身份的犯罪嫌疑人无异于狡兔,稍有风吹草动便逃之夭夭。网上作战,机会稍纵即逝。 侦查中,办案民警获取红通网站主要负责人“庞总”、“成功导师”、“淘宝”、“胡老大”等的QQ号码及手机号码。结合前期掌握线索,最终摸清“庞总”真名庞某,“淘宝”真名金某,“成功导师”系郜某夫妻等信息。 5月3日,专案组多路出击同时行动,对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当日,国内红通网站创立人之一庞某在河南濮阳落网,郜某夫妻和金某亦相继归案。 为防止网站关闭,专案组争分夺秒搜集固定相关电子证据。以注册会员中发展下线较多的为目标,侦查人员在5万多人的数据中锁定200多人。同一时间,警方对掌握的其他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 网名“胡老大”的网站客服胡某,户籍地安徽,却在江西南昌开户,且经常往返温州、金华、厦门等地,专案组根据住宿登记循线追踪,均先后扑空。最终,民警从网上获取胡某在福建武夷山的重要线索后,迅速赶赴蹲点守候。5月15日,终将胡某成功抓获。胡某说:“我换了这么多地方,终究没逃脱天罗地网。” 5月10日,红通网站境内工程师谢某在深圳归案。 7月9日,该案被公安部列为挂牌督办案件;7月13日,公安部发起集群战役,要求涉案各地负责对本地发展下线逾150人的骨干分子进行查处。红通网站在国内的网络骨干基本被一网打尽。 “站街”者的悲哀 新会员资金被团伙及上线占用 通过对犯罪嫌疑人进一步审查深挖,警方彻底揭开了红通网络传销犯罪的神秘面纱。 该传销网站以推出的虚拟红通币(H币)进行资金结算,1H币等于人民币1元,可以在会员间通过网站流通转让。现实中,会员间以银行卡转账、汇款等方式进行资金支付。新红通会员需交纳660元至12540元不等费用购买H币,获得准入资格。红通公司从新注册会员缴费中扣除440H币。红通会员按其发展的下线获得提成,按照每层每名会员数分别提成110H币、70H币、20H币、10H币、5H币、5H币(从公司扣除440H币中获得)和每层级每名会员每次交易(网站系统对红通股进行的自动交易)所得收益的1.5%,0.5%,0.25%,0.25%,0.25%,0.25%,提成从下线第一层至第六层止,依层递减。 为更具诱惑,该网站推出虚拟红通古泉产品,会员用H币购买该产品,原始股0.1元每股,只涨不跌。网站系统按计算好的价格将股出售,交易变为H币,会员收入(单位:H币)为拥有股数×当前股价。此外,红通网站还为会员发放奖金,从公司扣除会员缴费的440H币中支出,包含平安通道奖、财富通道奖、借力通道奖等7项奖金,以吸引更多会员注册投钱。 “说到底,就是拆东墙补西墙而已。”办案民警说。 在红通网络传销中,下线术语名叫“站街”,生动形象。90%的新注册会员只能靠边站着,他们投入的资金都被犯罪团伙及其上线占用。真正发财的只是传销金字塔塔尖上的那一小撮。新注册会员则是“金字塔”底座,底座越大,上层收益越多。无人注册之时,即是传销组织塌陷之日。 2.4.4香港爱联国际 宣传“股权投资”利润高,积极发展会员“入股”投资,以完成任务量获得回报。以爱心捐赠助学、外出旅游为幌子,大肆发展“会员”。 “爱心捐赠”为幌子71万汇入传销圈套 香港爱联国际打着“爱心捐赠”的名号,进行传销活动。7月上旬,井研县公安局接到一起群众报警,称有人打着爱心捐赠的旗号,从事传销活动。接到举报后,该局经侦大队民警立即展开调查。 经查,2012年4月以来,方某、李某等人以“香港爱联公司井研片区”为名,以爱心捐赠助学、外出旅游为幌子,大肆发展“会员”,收取2500元、5000元、10000元不等的“会费”。他们还大肆宣传,“动态”发展下线有提成,并且有总公司每日收益的千分之二的收入,拓展下线6人可以获得6人会费的10%收益。 经过摸排调查,井研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在该县研城镇一门市内,抓获正在从事传销活动的犯罪嫌疑人方某、漆某,并在现场查获大量传销传单、记录账户信息的笔记本等物。随后,民警又根据线索抓获该传销组织主要骨干范某、李某。经过调查发现,方某等人已在井研县范围内发展会员100余人,涉案金额高达71万余元。专案组民警根据方某银行卡转账线索,先后奔赴辽宁、深圳将爱联公司转账专用帐户上71万余元资金冻结。从2012年1月至今,账上每日均有成千上万资金存入,存款地区涵盖全国各地十几个省市。 经突审,方某交待其上线是成都男子张某,张某除负责对方某进行“业务指导”外,还负责为方某操作转账。民警立即对张某展开追捕,8月8日,在成都将张某成功抓捕归案。目前,张某、方某、李某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已被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 2.4.5SMI网络游戏理财 李宜蔓等3人以网络购买游戏代币、发展下线会员赚钱等活动为名,谎称投资7100元5年最少赚18万元,引诱涪陵及其他区县上百人参加。昨日,记者从涪陵区法院获悉,该院一审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李宜蔓等3人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 2010年4月,河南籍女子李宜蔓成为SMI游戏平台的游戏玩家后,将云阳女子李丽萍发展成下线,李丽萍又发展了潼南女子肖树平成为其下线。据李宜蔓交代,游戏代币是SMI公司游戏网站服务器里面的电子数据。通过发展他人购买SMI游戏代币获得奖金收益,奖金分三种:推荐别人加入SMI游戏获得推荐奖(也叫直推奖)、平衡奖励(也叫碰对奖)、组织奖(也叫领导奖)。同时,她对外宣称SMI公司的游戏代币只涨不跌,每年至少有21次红利,投资7100元5年最少赚18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5月至2011年5月期间,李宜蔓伙同李丽萍、肖树平在主城区、涪陵等地先后引诱104人购买了SMI公司游戏代币,发展层级5级,并将收取资金转入SMI公司后从中非法获利。2011年5月,3人先后被涪陵区警方抓获。 三、游戏理财网络传销快速蔓延的因素分析 3.1 传销的手法变异 近年来,随着网络的普及与发展,加上政府对传销的打击力度增强,传销组织改头换面,将传销转移到互联网上开展,致使网络传销盛行,通过互联网实施传销犯罪,具有虚拟性、更强的欺骗性、更隐蔽、跨地域性、传播速度快、调查取证难等特点: 虚拟性强 网络始终是一个虚拟空间,传销组织者利用网络的虚拟这一特征,假借“股权投资”、“基金理财”、“网络理财”、“广告传媒”以及““游戏理财”等名义,遮人耳目,大搞“空手道”,行空手套白狼之实。 极具欺骗性 利用网站作为传销平台,比传统意义上的传销更具欺骗性和隐蔽性。这些传销网站多打着理财、赚钱的旗号吸引人,掩人耳目,遮盖其发展会员(下线)牟利的本质。在美国红通商务传销案中,资料显示,美国红通商务打着发展游戏理财、股权投资、广告销售、电子股票的幌子,并通过借助一些公益活动发展传销。 隐蔽性强 与传统传销相比,该类传销借用网络平台,其隐蔽性更强。尽管他们在线下也发展推广下线,但是发展会员都是在网络上进行注册,会员必须通过网站注册会员才能加入该类传销,并且使用的用户名都是假名或者代号,并且都有各自的登陆密码,彼此的联系主要通过电子邮件或即时通讯工具来完成。 跨地域性传播 互联网传播具有跨地域性,使得传销突破了地域和国界的限制,即使在一国内,也是遍地开花。但由于属地管辖的限制,各地工商部门只能就本辖区的传销活动进行监督,对全国性的传销无法从源头上切断。且该类传销的大多数操纵者躲在境外通过网络平台遥控传销组织。 处于工商监管的“灰色地带” 网上资源浩繁如海,工商部门要在数以亿计的信息中发现该类传销的蛛丝马迹谈何容易。更何况,传销网站多以注册用户输入密码的方式才能登录,一般用户无法浏览其内容,而且网站管理不在工商监管范围内,因此工商部门无法依职权主动对可疑网站进行监管,乃至直接关停,只能在现实世界中发现传销痕迹或举报的情况下才能出击,获得案源信息渠道少,导致工商查处网络传销极为被动。 传销组织盗用目前时髦的一些词汇对其传销实质进行掩盖,例如电子商务、消费返利、股权投资、网络理财、游戏理财等等,许多不明真相者,趋之若鹜。这些都是传销的手段变异和翻新。可悲的是大量民众对传销缺乏基本的判断能力,缺乏常识,传销换了个旗号、换了种方式,就不能加以分辨。 3.2 传销发展渠道多样化 该类传销主要通过线上与线下综合的手段进行拉人头。在线上的平台,传销组织教唆会员通过各大论坛、贴吧、社区到处发布相关的致富理财信息,通过QQ、E-mail等网络聊天工具传播相关信息,并且通过YY、新浪UC等网络语言视频聊天室召开培训洗脑会议。在线下的发展过程中,主要类似于传统的传销发展模式,拉亲戚、朋友、同学、老乡等进入该传销,具备了“杀熟”的特征。 3.3 民众投资渠道不通畅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与人们人均收入的提高,民众对理财的投资需求日益旺盛。报告编写组查阅了西南财经大学发布《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报告》,对中国家庭目前的资产配置情况和金融投资行为作出了具体量化。报告中指出,一小部分收入中等的人群由于现在的投资环境不佳、投资渠道不通畅、投资金额有限、银行储蓄利息不能满足理财需求、股市投资风险较大等因素,将部分收入投入到股权基金、信托产品等。这也为传销组织假借“股权投资”、“网络理财”等旗号提供了土壤,加之民众难辨真假,造成了卷入该类传销的事实。 3.4 群众投机赌博心理浓重 调查中,中国反传销志愿者联盟发现,在“股权投资、网络理财、游戏理财”这类传销中,调查小组对受访者进行抽样访谈,在访谈过程中,高达65%的受访者表示:这种理财就是博彩,只要公司不卷款逃跑,只要法律不打击,不愁后面没有人加入,也就不愁自己不回本造成亏损。有35%的受访者认为他们选择的“理财”方式是当前颠覆传统的新型理财方式,不但有利于市场募集资金进入投资领域,更有利于民间资本的整合,他们认为会稳赚不赔。由此数据可以显示,大部分人是抱着赌博投机的心理对该类传销进行尝试,一旦稍有甜头给他们做诱饵,便会和赌博一样,赢了还想赚大的,结果最终被骗的更多。 大部分会员为了能够增加收入,不断地推广发展下线,鼓励动员亲朋好友进行投资,并不顾及其合法性和可行性,也不考虑这些公司是否存在恶意的欺诈、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及不公平的交易规则,甚至多数人抱着投机赌博的心理——赌的是公司在一定时期内不会倒闭。甚至这些“业内人士”对这类传销公司有个形象的说法——博彩网站。 3.5 职能部门缺乏快速反应的预警机制 由于传销的涉众性、隐蔽性、欺骗性,加之通过互联网进行传播和操作,导致该类传销具有打击难、取证难、获取情报线索难等困境,对于防范工作缺乏相应的快速反应和预警机制。 案件线索发现难。在目前条件下,网络传销案件的案源主要来源于群众的举报,而真正投诉举报的受骗者并不多。有的受骗网民自认是心甘情愿上当,金额又不大,便懒得追究。有的受骗网民则认为,反正投诉政府部门管不了,所以报案与否也就无所谓了。依照职权,工商部门无权对可疑网站进行监控,必须由网监部门进行,所以对于案源的发现,工商部门显得极为被动。而侦查部门对网络传销的侦查活动一般依赖于工商部门所提供的犯罪资料,在工商部门难以获得案件信息的情况下,公安部门的侦查工作就难以开展。这导致了整个打击网络传销活动的被动性。 而作为公安、工商、网监等职能部门来说,在获取案源、发布警示都具有滞后性,并不能有效地做好预警发布。这主要是基于职能部门的严肃性和谨慎性。报告编者——中国反传销志愿者联盟创始人凌云先生在与国家工商总局打击传销最高领导交流过程中,谈及此话题。领导说:作为工商打传部门和公安打击经济犯罪部门来说,一旦发布相应的预警信息就等于是定性,但是定性都是需要经过调查和打击的过程后,才能证据充分一些。 所以,加强对传销的防控,必须建立快速反应、敏感的预警警示机制,首先要对一线反馈的传销动态和信息进行汇总;其次要对收集整理的信息进行定性分析,确定其行为本质;最后,在该类传销未产生大面积扩散、大的社会危害前,及时快速地通过多种渠道发布警示信息,做好事前的防范和预警。 3.6 打击执法难 对于职能部门来说,文中上述的案源获取的途径不足是一个方面,其次还包括: 犯罪证据固定难。借用网络开展传销相对于传统传销最大的改变就是其载体为网络。这是一个虚拟的数据世界,所有的活动痕迹只是一些电子数据,瞬间即逝。而我们又很难在网络传销案件中找到实质性的物证。所以电子证据就成为网络传销的一道“保护屏障”。电子证据有别于《刑事诉讼法》中所明确规定的七大证据形式,其证据效力在我国仍没有得到法律明确规定,所以对网络传销的证据采集和固定是我们当前必须研究的课题。 案件管辖难。侦查部门接手网络传销案件有两个渠道,一是工商部门移交,这种情况不存在管辖权问题,二是群众直接举报或者主动发现线索,由于网络传销活动过程具有时空的跨越性和信息媒介的无体性,侦查机关对网络领域的犯罪管辖权就产生了许多争论,确定管辖权成为侦查机关需首要解决的问题。根据刑法规定,我国实行以属地管辖为基础,以属人管辖为原则,保护管辖和普遍管辖为补充的刑事管辖制度。我们应该坚持这一基本制度、并对属地管辖加以适度扩张,对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做广义的解释,以找到刑事管辖权的联结点。网址在网络上的具有重要地位,与现实环境联系最多、最稳定,所以网址在明确管辖权时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但是目前利用网址的局限性还很大,大多数仍由受害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受案管辖。针对网络传销领域的范围较广,加强地区间的合作是增强对网络传销犯罪侦查所必不可少的,必要时需由上级机关指定管辖。 四、游戏理财网络传销的危害 “股权投资”、“理财”等等都属于新事物,由于民众缺乏足够的辨别真假能力,一旦被传销组织借用,将造成无法估量的危害,远远超过以往传统的传销和网络传销,这将演变成为更具杀伤力的“金融传销”,且其倍增速度之快,以往的传销种类都无法比拟。 4.1给受害人造成生命财产损失 本报告针对的此类传销,作为传统传销的变种,借用互联网为传播操作平台,其手段更多样化更隐秘,给受害人造成严重的生命财产损失。 从传销组织的行为来看,一方面通过交纳入会费骗取传销参与者财产,入门费用人均在数万元,金额较大,对参与者造成的受害程度也较高。 从传销参与者反应来看,一些传销参与者被骗得血本无归,加上人际关系被破坏,选择过激的行为进行报复。成为直接侵犯受害人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严重犯罪行为,并因此而衍生其他犯罪行为产生。 4.2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与和谐社会背道而驰 由于这类传销组织,都已经捆绑了大量的会员,卷入了大量的资金。大量参与者投机和赌博心理浓重,盲目跟风投资其中,人均投资数万元,有的投资金额高达数百万,大部分人都发动和鼓励自己的亲人、朋友加入其中,这种模式一旦出现危机,将破坏正常的人际关系,人与人失去了彼此的亲情、友情、爱情及相互的信任,有的受害者投机失败后造成的自闭、自卑、自暴自弃等心理更加恶化,有的会对社会不信任,产生报复心理,引发他们参与偷盗、抢劫、械斗、跳楼、强奸、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破坏社会稳定。而且这类传销手法传播速度太快,波及范围广,队伍很容易扩大、聚集,构成了严重的社会安定隐患,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在中国反传销志愿者联盟主持的《2012消费返利模式调查报告》中的多个调查对象,在被打击后,都引发了极其严重的群体性事件,且煽动者诋毁政府,煽动参与者反对执法部门的执法,这类传销都将产生“次危害”,受传销的伤害后,最终都转嫁到政府和职能部门,不断激化民众与政府的矛盾。 4.3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破坏金融安全 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对网络经济危害极大,且伴随网络犯罪、非法集资等犯罪行为,吸纳了大量资金,对市场和金融秩序造成破坏。 网络传销对经济,尤其是新兴的网络经济有着极大的危害性: 第一,传销组织本身不产生任何经济效益,不创造任何社会价值,只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金钱再分配游戏”,无助于网络经济的发展。 第二,具有欺骗性和隐秘性的网络传销防不胜防,再加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力度有限,使得网络营销市场处于不断被抹黑状态,不利于网络营销行业的成长。 第三,消费者的权益严重受损,对网上交易、电子商务、网络营销、股权投资等产生怀疑,减少甚至拒绝网上交易,拒绝真实的股权投资。可以看到,网络传销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额金融秩序。 报告调查组需要重点指出的是:近年来传销的变化,对我国金融安全与金融秩序的破坏和冲击力日益增大。作为整个经济和社会的血液,金融的安全和稳定,直接影响到我国经济与社会的整体发展。如果失去了金融安全,极有可能引起社会动荡。另一方面,金融安全受到较大的破坏,加之传销的群体性和涉众性,极容易破坏社会稳定。 进入传销领域的资金都可以归结到民间资本范畴,而民间资本逐渐成为一股游离于银行金融体系之外的巨大资本力量。当大量的民间资本进入传销资金链中,由于其投机性极强、欺骗性极大等特点,且不属于正常的金融监管范围,一旦出现问题,对我国金融秩序造成的危害不可低估。 4.4误导广大群众投机取幻想一夜暴富 “股权投资”、“网络理财”、“游戏理财”、“百万富翁”、“在家创业”、“轻松赚钱”等类似的广告在互联网上屡见不鲜,其中很多都是该类传销组织所编造的谎言,正是在这种误导下,激发了社会的投机行为和赌博心理。大量群众在接触到此类宣传后,自感这是难得的赚钱机会,在这种高额回报的诱惑下,大量投资赌博行为出现,很多人期望坐享其成,幻想一夜暴富。并且大量人卷入后,不能自拔——暴富梦会延续,传销也会上瘾。 中国反传销志愿者联盟对《2012消费返利模式调查报告》的受访者和此次报告的受访者进行了访谈,并综合了数据,统计结果显示:涌入消费返利变异金融传销潮的那波受访者中,竟有16%的受访者此前参与过直销、保险等行业;有27%的受访者参与过异地传销、网络传销、非法直销等传销活动。在此次报告的受访者中:有13%的受访者此前参与过直销、保险等行业;31%的受访者参与过各种类型的传销活动;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受访者中,竟有49%的受访者都知道或者接触参与了前段时间的“消费返利”旗号的传销潮,有不少人还曾因此受害。 报告调查小组提醒: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虽然政府对传销的打击力度有增无减,但是传销的繁殖蔓延速度日益加快,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传销受害者不懂得接受教训,“屡败屡战”。这是传销组织的一夜暴富思想造就的。任何一波传销潮,不管其主要方式和手段是如何,它势必造就大批传销病毒源,即使此波风潮被消退,他们也将成为下一波传销潮的主力军和病毒源。 同时,此项数据也表示,直销行业和保险行业应该加强警惕,假币冲击真币的风险极大,参与各类传销的人员和市场已经远远超过了在国家监管范围之内的获准直销和保险行业,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加强对传销的防范,是包括直销行业在内的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五、建议 近年来传销的不断变异和蔓延,其社会危害性也势必给政府和社会带来极大的困扰。对于本报告所指的游戏理财网络化金融传销的防范和打击,需要从监管、打击和宣传上加强。遏制毒瘤蔓延,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 5.1 政府加强监管加大打击深入宣传 对于泛滥的传销,政府做出的对应是打击始终未放弃,无论是从打击查处、出台法律法规、普及宣传教育还是发布相应警示通告,都做了大量的努力,与传销的快速蔓延相比起来,虽然打击效果没有挽回消减传销的局面,但是如果没有政府的这些努力,传销将更加泛滥,给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将会更大。 传销的快速变异、手段翻新、钻法律空子,需要立法方面进行及时的更新补充,对打击传销具有适用性和可行性。法律对于犯罪的滞后,势必造成犯罪行为和犯罪现象的产生出现暂时难以遏制的局面。传销这一犯罪现象,法律的不适应性也是其猖獗蔓延的一个重要因素。 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该类传销的打击,虽然难点和困境众多,造成打击不及时、打击不彻底等现状,但是也确实存在少数相关部门推诿不受理的情况。这就需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传销的打击力度。并不是只受理大案要案,涉及群众利益无小事,对于传销的打击要早打、严打、彻底打。 对于新的传销动向和趋势,要做好及时的调研、定性分析、防控、监管、警示、打击、善后处理这一执法链条。如《2012消费返利模式调查报告》中的调查对象——“消费返利”为旗号的传销,就是政府在打击新出现的传销浪潮的一次良好的执法体现。 在公安部、工商总局等部门的支持下,中国反传销志愿者联盟对掌握的一线动向,及时开展相应的专题调研,并将一线反馈的数据整理后作出相应的风险预测、危害分析,为相关部门开展研讨、监管、发布警示、开展打击提供了具有价值的参考。 政府在打击传销方面,这样的工作链条还需要加强,建立更加完善细致的打击传销机制,并使其长效化。 在宣传方面,主要依靠的是事前发布防范警示信息,事中发布打击信息动态,事后追踪大案要案的处理结果,并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社会的宣传和教育,从法律准绳和社会道德上提高民众对传销的防范和抵御。 5.2 民众提高认识加强防范增强免疫 对于整个社会,我们呼吁广大老百姓能够自觉地去了解传销的欺骗手段,不要以为传销离自己很远,增强免疫力。另外,要学会控制和消除自身的不良心态。 面对到处布满的传销陷阱和日益严峻的传销形势,最好的策略是我们的广大群众能增强对传销的认识,能做到识破传销的惯用手段,提高警惕和自我保护意识。 首先,要增强法律意识,树立牢固的守法观念。作为一个公民,遵纪守法是他的责任和义务。公民应该深刻了解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增强守法意识、不跨越国家法律的警戒线,了解《禁止传销条例》及刑法中增加的“组织领导传销罪”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白参与传销和非法集资等行为,权益不受法律保护等政策规定。远离传销,才能避免上当受骗于传销。 其次,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金钱观、成功观和投资观念。在这个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许多人的人生观、价值观、金钱观、成功观被扭曲,一切以金钱至上、投机取巧、以小博大、幻想一蹴而就的成功和快速的暴富,所以面对繁多的投资机会,也大多是盲目地参与。而面对传销组织所宣扬的“低投入高回报”、“快速致富”、“最后一次翻身机遇”等等口号,许多人都难以克制自己,终究是因为自己的观念不强,没有树立牢固而正确的观念。时刻谨记:“一切宣扬小投资大回报、快速致富的多为陷阱”,切记“回报率越高风险越大”的法则,不要轻信他人编造的谎言,对一些回报率过高的项目要谨慎投资。 再次,增加对传销骗人手段的了解和认识,充分认识传销的危害性。目前传销的形式也多样化:异地拉人头方式、互联网传销、金融传销、非法直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假借的时髦名词也是多种多样:“网络营销”、“连锁经营”、“电子商务”、“消费返利”、“共销入股”、“原始股”、“股权投资”、“网络理财”等等;传销的主要特征就是通过收取入门费、拉人头、多层次计酬等方式谋取非法利益,其骗人手段也是多种多样,多以“高薪”、“好工作”、“工程项目”、“小投资大回报”、“快速致富”等为诱饵。广大人民群众要增强对传销的认知和把握,充分认识其危害性,提高警惕和心理防范,才能更好地避免陷入传销陷阱。 5.3 媒体加大宣传深度曝光参与调研 媒体承担的是社会责任,也是传达社会资讯的最重要的平台。传销作为社会的巨大毒瘤,其涉众性和扩散性很强,这就需要强大的传播力对其进行反制,媒体导向的传播力和舆论风向是重要的力量和平台之一。 媒体在打击传销过程中,一方面要加强对预防传销的宣传力度,同时在深度曝光方面,媒体也具有极大的作用,甚至是执法机关获取案源的一个重要途径,同时也能警示民众和社会。媒体也可以多开展一些专题调研,对传销的新动向、新浪潮、新特点进行全面的研究。总之,媒体的传播作用必定可以对防控传销做出巨大贡献。 5.4 反传销力量增强发布相关警示力度 目前民间反传销力量在逐渐壮大,政府和社会、媒体对民间反传销力量给予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作为打击传销的重要补充力量,民间反传销机构、反传销人士不但需要在开展宣传、解救方面加大力度,也需要提升调研能力,加大对传销的曝光力度,根据掌握的第一手信息发布对于的警示通告,充分发挥民间反传销力量的优势,增强民众对传销组织的警惕和防范,提供民众对传销的分辨能力和抵御能力。▲ 责任编辑:王鹏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