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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思索 张亮:直销员维权陷多重困境(2)

时间:2013-03-13 17:01来源:中国经营报 作者:张亮 点击:
受害者投诉遇阻 记者曾于今年 1 月份采访过完美产品的一位受害人、湖北武汉人陈百胜(化名)。近日,记者进行电话回访,陈百胜表示自己的身体状况

受害者投诉遇阻

记者曾于今年1月份采访过完美产品的一位受害人、湖北武汉人陈百胜(化名)。近日,记者进行电话回访,陈百胜表示自己的身体状况不见好转,而索赔更是难见曙光。

陈百胜因有支气管炎,于201088日经同事介绍开始使用完美保健品。按照其上线余金云的指导,陈百胜按正常用量的3~6倍服用,结果出现了几十种以前从未遇到过的病症:肾脏冷、白头发、腹部开始隆起,双肾常酸胀等。

事后,陈百胜向完美公司书面反映并与余金云在完美公司当面对质,虽历时已有1年,但完美公司认为其产品并无质量问题,因此并没有对余金云进行任何处理,还继续给余金云发放着高额的奖金。

陈百胜分别于201211日和717日,两次向武汉市中南工商所投诉,然而该工商所都建议他到法院去起诉余金云以及完美公司。但是,法院却认为他的上诉中有对产品质量的投诉,还是应该返回到工商所。在历经反复推诿后,陈百胜几乎绝望。

针对完美产品质量的质疑,记者向完美(中国)有限公司公共事务部发去采访函,复函称:完美公司生产的相关保健食品是经国家正式批准的保健食品,上市前产品质量已经得到国家监测机构的多次检测认定,在国家行政部门历次监督抽查中,品质安全合格;我司对产品质量坚持高标准掌控,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严格、有效、合乎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的控制制度和操作流程,完全能够确保产品质量。

保证金制度形同虚设

为何直销行业的消费者很难像传统行业里的消费者那样,通过向消协或工商局投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最主要的原因还在于,直销业消费者与直销企业之间有着商业关系。”反传销人士笑非一针见血地指出。

一位业界资深人士告诉记者,只有像安利这样的大规模直销企业,能做到将优惠顾客与直销员、经销商分开,优惠顾客被发放优惠卡,而直销员和经销商都会跟公司签商业合同。但即便是优惠顾客,通常也是直销员们极力争取成为直销员的对象。而其他企业,则更是不遗余力地希望将每位消费者直接升级为企业的直销员直至经销商。

然而,一旦由消费者这个角色上升为直销员,其性质本身就发生了转变。对于这个双重角色来说,至少去消费者协会投诉的这条路就走不通了。记者曾致电中国消费者协会咨询:“若是直销业的消费者能否到消协投诉?”接电话人员一听,便让记者去直销监管局进行咨询,而直销监管局只接听质疑直销企业传销的录音举报。

直销专家禹路告诉记者,直销法规中对取得直销牌照的企业,明确要求缴纳2000万元保证金。这一保证金制度,原本是为直销员及消费者设置的一道保护层。比如在2012年年初,哈药宣布退出直销业务时,就曾对其直销人员做出了退药赔偿,其中直销人员的部分赔偿就来自于哈药集团的保证金。不过,禹路也表示,用保证金来赔偿直销员及消费者,哈药集团只是孤例。而在此前,并未有任何一家直销企业用保证金来补偿消费者及直销员。

对于直销产品投诉无门的现象,北京商业干部管理学院院长、直销学专家杨谦向记者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应多关注直销行业的消费者。”他建议联合直销企业建立一个定向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比如消费者协会的二级机构,以改变目前完全依靠直销企业处理直销员与消费者之间纠纷的状况,更好地保护直销行业消费者的权益。

责任编辑:王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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