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或两成产品无法通过审核 虽然美白化妆品市场前景可观,但是也面临一定的风险和阻碍。去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通告》,将美白化妆品纳入祛斑类化妆品管理,并要求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实行告知性备案。同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又特别下发了《美白化妆品管理要求》,对美白类化妆品企业在申报、注册和生产销售方面制定了更加严格的规范。 这意味着,对于占到中国护肤化妆品市场近30%的份额的美白类产品来说,更为严格的审批和监管将导致相关化妆品企业生产和销售美白类产品的门槛和成本都将大幅上升。因此,有业内人士甚至预计,至少20%的美白类产品可能将由于无法通过药监局审核而被淘汰出局。 针对这一“史上最严”美白产品规范,业内出现反弹。2014年1月17日,广东省日化商会就此举行专题研讨会,多位业界人士对新规的可行性提出异议。据广东日化商会秘书长余雪玲对记者透露的最新消息,商会已将各企业界代表意见整理总结成报告上交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但截至记者发稿时止,商会方面仍未收到回应。“如果这个问题没有定论,企业今年就很难推美白新品。”余雪玲说。 而广州某化妆品企业的法务负责人则向记者透露,其实要推美白新品,还是可以想办法的。他举出了三种路径:一是将已经备案的美白产品重新包装上市,比如对纸盒、瓶形、膏体颜色等稍作更改,但配方不变,便同样可以作为“新品”推出;二是在新规正式生效之前加紧办理备案,因为只要取得备案的美白产品便可允许生产并销售至2015年6月30日,还可争得一定的缓冲时间以适应新政策;三是在产品文案中规避“美白”、“祛斑”等字眼,以“去黄”、“去黯哑”、“提亮肤色”“、抑制黑色素沉着”、“改善皮肤暗沉”等描述代替。只是这些做法是否涉嫌违规,尚无法判断。 “春节前,我们公司加紧去对一批美白产品进行了备案,可以生产并销售至2015年6月30日,因此新规出台不会阻碍我们2014年的美白新品上市。”这位不愿具名的负责人说,“但从长远来看,以‘特证’代替‘备案’,相关部门对于美白类化妆品的管理明显从严,相关企业给产品报批的时间和金钱成本都成倍增加,所以企业必然会对同类产品进行筛选和淘汰,从市场整体来看,这必然导致美白类产品的种类总体上减少。”▲ (原标题:审批和监管加严 美白新品突击上市避风头) 责任编辑:王鹏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