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7月15日讯】(中国财经报)日前,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是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施行以来的首次修改,旨在改革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专家表示,此次修订草案呈现诸多亮点,比如增设网购食品监管,第三方平台可先行赔付,入网食品经营者将实名登记等规定。 亮点1 失职官员将引咎辞职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处罚力度不大是其重要症结。而在本次提请审议的草案中,“严厉”成为贯穿整部法律的关键词。 草案将过往卫生行政部门承担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划归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并对卫生、质检、公安等部门应履行的相应职责作出细化。中国食品与营养信息交流中心专家阮光锋表示,这些举措能有效消除部门之间的监管盲区,确保权责分明、无缝衔接,有望终结过往“九龙治水”乱像。 在现行食品安全法中,对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中未履行职责的情形,规定可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并未明确哪些行为可被认定为未履行职责。“以往一些职能部门在食品安全问题存在一些你推我搡、问责乏力等问题,此次修订草案一大亮点明确了对失职地方政府负责人引咎辞职情形。”阮光锋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