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7月24日讯】(东北网)记者23日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自2014年6月30日起,我省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在产品上市前,对产品信息进行网上备案。对2014年6月30日之前已备案的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产品持有者务必于2014年12月30日前向省食药局申请网上补充备案,逾期不报备的产品,严禁生产和销售。 按照国家总局的有关要求,自2014年6月30日起,我省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企业不再实行产品投放市场2个月内向省食药局备案的规定,而是应当在产品上市前,对产品信息进行网上备案。已备案的产品信息经省食药局确认后在国家食药总局政务网站统一公布,供公众查询,省食药局不再发放纸质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对2014年6月30日之前已备案的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产品持有者务必于2014年12月30日前向省食药局申请网上补充备案,逾期不报备的产品,严禁生产和销售。目前,我省已完成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培训、指导和服务工作,相关化妆品产品备案工作已准备就绪。 2014年6月30日后,全国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将“一品一户”,即每一个产品都有相应的备案信息,随时供公众到国家食药总局政务网查询。如果2015年1月1日以后,消费者所购买的化妆品查不到产品信息,就可能是假的。省食药局将在备案后3个月内组织开展对备案产品的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改正;发现违法的,依法立案查处,而且这些检查信息都会在备案信息中记载。对未按要求履行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上市前产品信息报备义务的,依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第七项相关规定处理。 另外,美白类化妆品已纳入特殊用途祛斑类化妆品管理。已取得备案凭证的美白类产品,未按要求重新申报并取得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证书的,自2015年6月30日起,一律不得生产和销售。▲ (原标题: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网上备案 查不到信息或是假货) 责任编辑:小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