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地方工作人员在访谈中甚至坦言,中西部地区强力推进改革的举措可以被理解为“钓鱼工程”,“先把监管框架搭起来,然后有充足理由向中央申请专项转移支付来维持。” 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农产品和食品主要由外地输入,过去的监管基础较好,决策者并不急于推进改革,而是采取“以慢会快”的观望态度。同时,市场经济繁荣的地区,典型市场监管部门如工商、质监嵌入产业网络较深,在政府体系中拥有更大话语权,抵抗改革的能力也更强。 在推进改革压力下,三合一甚至四合一的模式成了不少发达地区的首选。其原因有二: 第一,据媒体报道,广东食药监系统一位内部人士表示,核心矛盾在基层的人员划转上。因为编制不光是人,也是资源。有编制就有财政经费、检测经费和项目。其他部门并不愿意被划走编制。 其二,为了推动食药改革,工商、质监取消了省以下垂直管理,这导致地方政府组成部门中凭空多出两个。严控机构数量也是县级政府要考虑的问题。 于是在地方博弈中和等待中,这种三合一甚至四合一的模式成为既满足控制机构数量又衡量利益的手段,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初衷反而被搁置了。 这种模式下监管的效果并不容乐观。公开数据显示,全国工商系统公务员约为42万人,食药系统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一共不到9万。“市场监管局”成立之处,区县级的基层市场所几乎都是在工商所的基础上建立的,人员也以原工商人员为主。 比如,安徽省蚌埠市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局33人包括工商系统30人,质监系统2人,原食药系统仅1人;重庆两江新区总共是160人编制,160人比例是这样的:工商84人,占52.5%;质监54,占33.75%;食药监22人,占13.75%。 对于工商系统,除了食品中的流通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一切都是新名词。尤其是药品监管,对于新入行者,可能“连一个举报都看不明白”。专业性最强的食药监管,正面临专业性的挑战。 今年7月,上海福喜被曝使用过期变质肉类原料;8月,有律师就“转基因食品标识不显著”向主管部门反映要求查处,多地食药监管部门回应称不具备检测条件。 更让人担忧的是,地方保护主义重新抬头。 2008年,国家取消了对食药监系统的垂直管理,食药监系统归地方,据赛柏蓝了解,药监人士尤其是基层药监员工哀鸿一片,认为此举是对药监事业的一大重创。 原因是,地方政府重视经济发展,而药监属于监管部门,纯投入没产出,地方政府对于药监并不积极。同时,归地方后,食品、药品的监管如何摆脱“政要”打招呼和为政绩保驾护航成了改革的隐忧。所以不少基层药监人士或者谋求转岗,或者消极怠工。 为了配合食药监局改革,2011年10月,国务院又发文取消了工商局、质检局的垂直管理,同样将这些部门归到地方。据媒体报道,有些地方的市场局或食药监局已经被当地政府安排了招商引资的任务。 出于监管效果的担忧,媒体报道称,工商、质检和食药三合一的天津市改革措施出台后,几乎同时,各省都传达了据说来自国务院有关食药体制改革的批示,批示要求各地贯彻国务院此前下发的文件,市级食药监机构必须独立设置,县级已经三合一的暂时保留。 未来药监改革究竟会走向何处?笔者就此特地采访了一位医药行业的资深专家,他表示,在四中全会之前,尤其是在三中全会之前出台的一些政策文件,或者某些地方出现的一些做法,不代表三中全会后,特别是四中全会之后,将要或者仍然坚持的做法。除了四中全会《重大决定》中有明确要求推进综合执法外,还明确要求“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禁止地方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医药行业,不符合中央精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制,非常之多,所以,四中全会《重大决定》若真正落实,理应有很多政策需要纠正或者撤销,具体到食药监机构的变化,是肯定的。至于怎么变化有待观察。▲ (原标题:十八届四中全会《重大决定》出台 食药监局或将撤并) 责任编辑:小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