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妆品无统一标准 缺乏监管 在我国,药妆呈现出几个特点。首先,化妆品定义中并无药妆品的说法。目前我国并没有针对药妆的批准文号,国家对化妆品的管理规范中,对用于染发、烫发、祛斑、防晒等用途的化妆品统称为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号“卫妆特”,而普通的化妆品批号为“卫妆准”。特殊用途化妆品的申报程序比较严格,投放市场前必须进行产品卫生安全评价,包括卫生学检验、毒理学试验、人体安全试验、相关功效成分及使用依据等。但目前国内药妆品宣传的功效已明显超出特殊用途化妆品的范畴,如宣传包括美白、保湿、抗炎和抗氧化等作用。 国内药妆品主要通过药店销售,但安全性及功效性评价缺乏法律监管,没有统一标准。药妆品标签主要以“卫妆准”字为主,极少数是“卫妆特”字,更没有“药准字”的 化妆品 。 其次,在我国,药妆市场多由传统药企涉猎。由于受传统业务增速放缓、降价等原因的影响, 药品 业务的发展空间正在不断被压缩。据悉,截至目前,包括同仁堂、白云山、康恩贝等上市药企均已涉足日化领域。然而,在日化领域,药企的药妆战略并不乐观。 业内专家表示,作为传统医药企业 ,步入药妆产业还是稳健并且有一定优势的。传统医药研发风险大,药妆品介于化妆品和药品之间,不像药品那么严格且风险大,利润空间高些,也可以形成一定的关联资源,销售上可以连锁店销售,更加简易化。但是,传统医药企业做药妆,最重要的还是怎样切入,不仅仅是依靠品牌的影响力去让消费者去认知,因为那样的话有可能适得其反。▲ (原标题:禁止化妆品宣传疗效 药妆品无统一标准或陷尴尬境地) 责任编辑:婉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