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10月12日讯】(中国报告大厅)9月1日,史上最严格《广告法》来临,201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法与现行的广告法相比,修改幅度较大,涉及面广,对原来的很多内容和规定进行了扩充和细化,体现了全面深化改革、切实调整政府职能,加强市场监管的要求。实施近一个月以来,却依然在很多行业内存在大量的虚假宣传和不实信息。 究其原因,主要还是源于监管困难或难以自律。比如化妆品等重要行业内,法制意识淡薄,甚至初始目的就是坑蒙拐骗的商业诈骗。在这种法律不可能顾及一切角落的地方,虚假宣传和伪劣产品,几乎就是划上了等号。 比如曾经喧嚣一时的“微商面膜”,号称高新科技、先进技术,最终却被曝光:不仅采取了类似传销的上下线销售模式,更是属于低劣三无产品,违法添加过量激素,造成了众多消费者面部肌肤的永久性伤害。 虚假的化妆品宣传 化妆品行业,品牌多而杂乱、监管难度偏大、市场进出隐蔽迅速,从而一直处于质量监控风险的高发区,行业的负面消息一直就没有断过。 从多年之前某知名一线护肤品牌检出禁用物质铬和钕,到洗发水查出含有潜在致癌物质二恶烷,品牌化妆品的原料安全问题一直都备受全社会关注。 “别的国家注重监管原料,中国却注重监管生产。”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管处处长谢志洁,早在去年的化妆品国际交流论坛上就明确指出,中国化妆品监管重心过于靠近前端,应该建立科学的市场准入和风险管控原则。 来自特种化工行业巨头德国赢创工业集团的研发专家也指出,真正严谨、科学的化妆品原料的研发和生产,包括对化学和天然物质的研究和提取,都需要进行基于安全性的研究。对宣称的任何功效,都是进行成分分析、药理分析、并且完成体功效测试和配方研制等流程,谨慎、严谨而科学。 然而,由于化妆品的超额利润诱惑,市场内一直充斥假冒伪劣产品,质量问题层出不穷。对消费者伤害最大的,其实是非正规渠道采购、生产,并且完全不受监管的非法产品。 针对化妆品市场的过度营销问题,政府相关部门一直在加强监管力度。7月20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目的明确指向化妆品市场所存在的乱象,坚决禁止各种夸大和欺骗性质的化妆品功效宣传。 根据送审稿,化妆品生产者需对化妆品功效宣称负责,化妆品的功效宣称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依据可以是相关文献资料或者研究数据。化妆品生产者应当将有关文献资料、研究数据或者功效验证材料,在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此外,送审稿还规定,发布虚假化妆品广告的,可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暂停销售,并向社会公布。仍然销售该化妆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化妆品,并处以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