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新变化 老人维权难 今年79岁的宋先生,家住南宁市亭洪路。2013年,他因其他老人介绍,参加了一个健康讲座。宋先生说,当时参加讲座的有30多人,都是和他年纪差不多的老人。公司当时请了北京的专家,告诉大家吃公司的一种保健品,能够治疗多种疾病,同时还能在突发疾病时有急救作用。 在听完专家的讲座后,宋先生便花了近1.6万元购买了两件名为“富宝口服液”的产品。宋先生说,在这几年时间里,他陆续参加了不同公司组织的健康讲座几十个,仅是购买保健品就超过5万元。记者走进老人的家中,发现其中一个房间堆满了各类保健品和理疗器械。 宋先生在购买保健品后,感觉自己受骗,于是找到销售商要求退款,但是几经交涉未果,“现在去他们店也关着门,打电话也没人接。” 记者采访了解到,与以往保健品市场曝光的打“亲情牌”、“免费牌”、“专家牌”等销售“陷阱”不同的是,如今市场上的保健品经销商往往证照齐全,售卖的保健品多为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法产品,但在定价、销售手法上“推陈出新”,让不少老年人不但自己上当受骗,还会主动帮着商家推销。 变化一:保健品定价标准难寻 以宋先生近年来购买的保健品为例,不少产品的单盒售价高达三四千元,而市场上标价在万元以上的保健品也并不少见,老年人购买保健品时并没有价格标准可循。 记者就保健品价格问题咨询物价部门了解到,保健品价格为市场指导价,即价格放开,由经营者自行定价,物价部门不做统一的定价,消费者自行决定是否购买。如经销商未明码标价,物价部门在接到投诉后将督促其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变化二:“游击队”变身“正规军” 记者调查了解到,如今保健品销售商多有固定的经营门店并且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但是销售推广则放在大酒店举行,监督维权存在困难。 在广西南宁市2015年为期3个月的保健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中,将利用会议、健康讲座等形式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作为整治的重点,共排查出31个健康讲座点,仅发现3家企业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经营范围没有“保健食品”。 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科长覃崇举介绍,现在销售商一般都将讲座放在酒店会议室举行,并且有专人看守,只允许老年人进入,“他们不让年轻人到会场,主要是怕执法部门和媒体记者。” 变化三:消费者变身“销售员” 过去,保健品销售商往往通过专家现场讲座、访谈进行宣传、销售,现在则转向通过“老年人向老年人推销”的方式进行推广。作为普通消费者的老年人,即使现场如何夸大功效,执法部门也难以有效监管。 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总监梁柳青介绍,老年人保健品销售商在销售保健品时,即使夸大宣传,但他们在宣传时仅限于口头,并不会留下书面证据,执法部门没有切实证据,难以对商家虚假夸大宣传的做法进行查处。 加强监管 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针对目前老年人保健品市场存在的诸多问题,相关人士建议,建立保健品企业“黑名单”制度并推行“红名单”制度,执法部门需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切实维护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首先,业内人士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对那些靠夸大其词、虚假宣传促销牟利的不法商家依法严惩。一旦确定商家有夸大其词、虚假宣传等行为,应及时列入“黑名单”,进行公示,并让其整顿或严格其今后进入相关领域。 同时,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处长万秋介绍,目前广西正结合2015年药品经营店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在广西药品经营店开展保健食品经营红名单评定工作,“‘红名单’是保健食品经营领域守信诚信的红榜,食药监部门将对企业实施动态管理。” 其次,相关人士建议在媒体上公开曝光违法典型案例,发布消费警示;做好处理投诉举报工作,及时快速受理保健食品消费类申诉举报,提高处理成功率,切实维护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让老年人形成维权意识。梁柳青介绍,2015年南宁食药监部门制作了10万份免费的宣传册子,宣传如何“认识并正确选购保健食品”,取得了不错效果。 覃崇举建议,老年人在选购保健品时,要注意查看产品的产地、营养成分含量、保质期、储存方式等信息,这些都是判断产品质量状况的必要依据;尽量多从权威渠道了解选购不同种类保健食品的注意事项;警惕各种以养生讲座、邀请旅游等形式推销保健食品的行为。▲ 责任编辑:小申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直事儿”微信,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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