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建议 相对集中餐饮服务监管和食品生产监管。整合后,基层从事餐饮服务监管的人员平均每个分局可增加1人,从事食品生产监管的人员平均每个分局则不到1人。在这种情况下,把整合后新增加的人员编入现有网格,可能不利于带动整个分局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笔者建议,网格监管和条线监管应紧密结合,确保每个管区都有专业干部对管区专项业务进行指导,平衡推进各项工作。 集中处置食品投诉举报,集中查办食品案件。食品类投诉举报多数涉及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关于食品类投诉举报,涉及执法程序的,原则性比较强;涉及实体的,定性又较为复杂,配备专人处置食品类投诉举报更为科学。食品案件的查办也是同样的道理,从历年流通环节食品案件查办情况看,配备专门的执法力量办理食品案件成效比较显著。 优化监管流程和监管程序。在体制改革过渡期内,基层分局面临的困扰是,不同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许可、抽检、日常监管、教育培训、应急处置、案件查办等方面各自有不同的方法、程序,这对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是很大的障碍,也不利于监管人员实际开展工作。为此,在尽快熟悉不同环节业务流程的基础上,及时整合食品安全监管各环节工作方法和流程,应是一段时间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 加强对基层的人力倾斜。建议从局机关调整部分人员充实到基层,巩固基层监管力量,保证机关对基层指导的畅通,以及在第一时间解决改革过程中基层可能出现的新问题,整合机关和基层力量,形成合力,提高效能。▲ (原标题:如何完善和创新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模式) 责任编辑:小青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直事儿”微信,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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