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是网贷平台来势凶猛、野蛮生长,另一方面则是问题层出不穷。像e租宝、大大集团、泛亚这样让投资者血本无归、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其逻辑也就不难理解。 当然这也暴露了监管跟不上这一新生事物的漏洞。所以,新的监管方式就势在必行了。 其实,去年12月,银监会就和工信部、公安部、网信办等部门联合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结束了网贷行业“无门槛、无标准、无监管”的“三无”局面。而在今天的正式法规中,对于网络借贷乱象,也有几记大招。 不得 第一招,负面清单管理,管住网贷伸得太长的手。 《暂行办法》中的负面清单包括13个“不得”:不得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不得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不得自行或委托、授权第三方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进行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等等。
简单一句话,就是在强调,网贷平台只是信息中介,而不是信用中介。换句话说,这些平台只是提供了融资方的信息、需求、产品等信息,而不保证这些东西的信用。 以前,在网贷没人管的时候,类似自融、违规放贷、设资金池、期限拆分、搞线下营销等手段层出不穷,美其名曰“金融创新”。但现在,如果你爸妈在菜市场买菜时,再有人给他们塞年收益率高得离谱的P2P小广告,就都可以举报了。动不动年化收益率超过10%的馅饼,天上真的不会掉。 存管 第二招,资金存管,第三方机构保平安。 《暂行办法》的第二十八条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实行自身资金与出借人和借款人资金的隔离管理,并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存管机构。”
听起来很专业,但也不复杂。说白了,就是你在网上借钱给这些企业多了一层保障,因为资金存管在银行业金融机构里面,而不是直接把钱打到网贷平台上;万一平台跑路了,钱还存在第三方金融机构里,说好的高收益恐怕不一定能拿到,但至少不会血本无归,至少托个底。 在这一办法出台之前,有一些经营规范的平台已经做到了这一点。到今年8月15日,有130家平台与银行签订直接存管协议,与银行签订联合存管的平台则有46家。在混乱的P2P界,这几乎堪称“业界良心”了。但相对于近2400家的平台总数来说,这个比例显然是太低了。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以前这不过是“自选动作”,而非“必选动作”。但现在形势变了,差不多97%的平台面临转型或出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