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10月9日讯】(澎湃新闻网)总局关于严厉查处广西平安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26家药品批发企业违法经营行为的通告(2016年第135号)2016年10月08日 发布。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整治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公告》(2016年第94号,以下简称94号《公告》)部署,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对26家药品批发企业进行飞行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告如下: 一、现场检查发现,广西平安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16家药品批发企业存在严重违法经营行为,具体情况是: 1.广西平安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涉嫌为个人违法经营药品提供条件。现场查扣的购销票据显示,刘某等多人(非本企业人员)利用该企业的票据、资质购销药品,涉嫌个人挂靠经营。库房温湿度监测系统有更改温湿度数据的应用程序,阴凉库的温度记录数据存在明显人为修改痕迹。库房面积与经营规模不相适应,库房多处墙体霉变,室内存在积水。在许可范围之外私设库房存放药品,无温湿度监控设备。该企业还存在逃避检查的行为。 2.天津市岐黄医药批发有限公司涉嫌为他人违法经营药品提供条件。检查发现,袁某、杨某、韩某等多人利用该企业资质和票据从事销售业务。2016年以来所有开具的销售人员法人授权委托书均为刘某,所有销售人员均使用刘某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开展销售。库房温度明显超标,监测系统却未报警。 3.天津旭日康华医药有限公司涉嫌为他人违法经营药品提供条件。检查发现,葛某、王某、胡某等多人利用该企业资质和票据从事销售业务。企业财务负责人李某多次以个人账户现金支付药品经营货款。在办公场所储存药品,且无合法票据。2016年开具的销售人员法人授权委托书均为成某,所有销售人员均使用成某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开展销售。 4.天津市跃康医药批发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改变注册地址销售药品。在核准地址以外的场所储存药品。库房内发现大量来源不明的药品,计算机系统中无购进记录,企业也不能提供购进票据。计算机系统中药品库存数量与实际库存数量不相符,购销记录不真实。未按规定对药品储存进行温湿度监测,库房温度明显超标,监测系统却未报警。 5.山西瑞杰康药业有限公司涉嫌为山西和润药业有限公司违法经营药品提供经营场所。销售药品不开具发票,不能做到票、账、货、款一致。山西瑞杰康药业有限公司还涉嫌虚构药品流向,出库复核单(随货同行)显示,该企业将多批次人血白蛋白和治疗用卡介苗销售给多家零售药店,但延伸检查发现,相关药店均从未收到药品。 6.哈尔滨众鑫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涉嫌为王某、葛某违法经营药品提供条件。检查组在该企业仓库发现大量手工记账本和多张随货同行单,计算机系统中无相应购销记录,财务凭证中也无相关发票。企业销售药品时未做到票、账、货、款一致。该企业库房墙面渗水,墙顶漏水,温湿度明显超标,监测系统却未报警。在核准地址以外的场所存储药品。该企业质量负责人高某(执业药师),实为兼职挂靠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