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司长周石平:全面保障特殊食品食用安全底线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单设章节,要求对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高度重视特殊食品监管工作,并在原食药监总局特殊食品注册管理司的基础上组建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全面推进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强化特殊食品注册与监管。 特殊食品事关特定人群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尤其是婴幼儿配方食品直接关系婴幼儿的生长发育和中华民族的未来,做好特殊食品监管工作,意义重大。 按照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要求,目前已建立了特殊食品注册、备案管理制度。一是保健食品实施注册备案双轨制,发布第一批原料和保健功能目录,对涉及首批原料和功能目录的在审产品进行了集中办理,深入研究原料目录和功能声称管理制度,组织开展26种原料和16项保健功能研究及评价方法修订。二是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确定审评审批“三原则”,即必须添加的一个都不能少;可选择添加的以企业明示为前提,总量不得超标划出底线;不应使用的坚决禁止,确定标签标识审查的“五个不得”为严格标签标识管理划出红线。根据注册进展实际,明确将2019年1月1日作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过渡截止期限,将2018年1月1日作为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过渡截止期限,给予企业充足时间消化政策、合理安排产能,最大限度降低企业成本。三是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初见成效。该项工作自2017年7月九部门联合部署以来,在各地各部门共同努力下,以“四个最严”为遵循,全面摸排,深入宣传,重点抽检,严格执法,查办了一大批有影响力的案件,严厉处理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食品保健食品领域欺诈和虚假宣传势头得到遏制,市场环境得到净化。截至2018年7月底,全国已查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案件3.7万余件,货值金额16.2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8600名。 下一步,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总体部署和总局安排,严字当头,坚决把好特殊食品注册和监管关。一是严把注册关。进一步改革保健食品注册管理,突出食品定位,清晰界定产品范围,聚焦产品安全性审查,逐步扩大产品备案范围,加大原料和功能制定力度,保障保健食品食用安全底线;严格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审评审批,对已批准配方需要变更注册的,严守安全底线;加快推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工作,抓紧实现1岁以下特医食品类别审批全覆盖,完成“力争12月31日前实现1岁以下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产品类别全覆盖”的工作要求。二是强化监督管理。坚持严字当头,源头严防、过程严控、产品严检、市场严管。严格企业生产经营许可,督促其持续保持许可的条件。综合运用日常监督检查、体系检查、飞行检查等多种手段,加大对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力度;对总局体系检查发现问题的特殊食品企业的整改措施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三是继续推进专项整治。继续突出整治重点,严厉查处虚假标识标签、虚假广告、违法会议营销、网络欺诈营销等违法行为;强化案件查办,集中力量抓紧办结一批案件,严格依法处罚到人,全面处置问题产品,开展全链条打击,加强部门协作和行刑衔接;深化宣传引导,依法公布检查、抽检、处罚、案件等信息,深入拓展科普宣传;认真总结经验,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探索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