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3月6日讯】( 直销邦)《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是直销界的两部基本法律,它们都是在2005年底颁布实施的,到今天已经14年。14年来,直销的市场实践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近些年,业内一直在呼吁修改两个条例。我们之前也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到了许多来自普通直销员、直销企业管理人员、行业研究专家的观点。 近段时间,有关部门也曾经派出一些调研组对企业进行过摸底调研,了解业内对直销法律法规完善的建议。总的来说,目前市场上对两个条例修改和完善的建议,主要还是集中在四个方面: 1.该不该限制直销企业卖什么产品,不卖什么产品? 2.该不该限制直销员在哪里做直销,不能在哪里做直销? 3.要不要每个区、县以上地区都设立直销服务网点? 4.直销能不能采用多层计酬? 这4个问题其实都跟直销的顶层设计有关,也就是未来直销监管是要“松”还是要“紧”的问题。 《直销产品类别及生产指引(试行)》规定,直销的产品一共有六大类别:化妆品、保健食品、保健器材、小型厨具、保洁用品和家用电器。在我国,直销产品的范围被限制在上述这六大类别之内,也就是说,只有属于这六大类范围内的产品,才可以被允许采用直销的销售方式。不属于这六大范围的产品,一旦被发现用直销的方式销售,就是超越产品经营范围,属于这六大类的产品,但是没有经过报备的,也属于超越产品经营范围。 那么,世界上其他地区的直销是不是也是这样做的呢?根据世界直销联盟协会的历年报告,世界各国直销产品的范围都各有特点。可以说,无论是在中国,还是世界其他地方,保健品、化妆品和保洁用品都是各国直销的常见产品,此外,许多国家对直销产品的限制都不多,例如在日本,寝具和图书都是销量比较大的品类,在其他国家,还有服装类、玩具、饮料等直销产品。 中国市场学会直销专家委员会主任艾家凯早在2012年在接受中国广播网的采访时就曾建议对这几个问题进行修改,今天看来仍然有参考价值。艾家凯表示: “第一,从市场经济的原理来看,就是强调产品的自由流通,强调经营没有区域的限制。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了30多年,产品销售的区域限制根本不存在。直销行业作为我国市场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也不应该有产品销售的地域限制。 第二,从直销企业的实践来看,根本不可能控制产品销售的区域。因为直销经营并不等同于开店经营,开店经营可以控制,没有获准的区域可以不去开店;直销经营则主要通过直销员传播产品信息,而大部分人员是流动的,并不固定在哪个区域,因此,无法限制产品消费的区域。特别是直销经营的产品大部分是健康类产品,直销员在销售时更多关注的是目标消费者是否适合使用这个产品,而不是关注他是否在某个规定的区域。因此,在事实上,目前对直销企业的区域限制就形同虚设。但出于维护法规的严肃性,各个直销企业都在想方设法强化新增区域的审批工作,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结果得不偿失。 第三,从直销企业的横向比较来看,目前产生了个别企业销售区域广泛、大部分企业销售区域狭小的局面,造成了事实上的不平等,不利于直销企业共同发展。 第四,从直销企业的审批环节来看,一些企业为了早日拿到牌照,在申报时往往只申报某一个区域,待其牌照拿到以后,再花大力气来申报其他区域,一是造成了市场开拓的不利,二是重复劳动,造成资源浪费。” 多层计酬在今年仍然是一个热点话题。有业内人士表示,单层次直销的始祖雅芳已经退出中国市场,这表明单层次是不符合中国市场发展的要求的,所以,未来有必要研讨直销是否可以采用多层计酬的问题。但也有专家表示,国内许多人认为,国外发达国家都在采用多层计酬,这其实是误读了,国外对直销也采取严格监管,比如,“国内某些公司的市场制度,在加拿大早就要坐牢了”。 今年两会,多位人大代表建言,从立法角度完善直销监管和行业经营。从立法角度完善直销监管和行业经营。往年的提案是否会进入立法环节?据悉,2017年,曾有35名企业家和多位两会代表提出了鼓励新经济业态、分享经济发展的提案,其中有些跟直销有关的内容,但该提案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入立法研讨的环节。 2018年,商务部条法司曾委托中国政法大学法商管理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社会经济调查研究中心院长孙选中为组长的调研小组实地调研走访一批直销企业,这次调研形成的报告中,已经有向有关部门建议要放宽产品范围限制、放宽直销区域限制等内容。但是因为种种原因,这些建议并没有受到重视,被采纳的也不多。 中国直销业研究课题组组长、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管理科学研究所原所长秦永楠认为,在当前保健市场严肃整顿的形势下,今年有关直销的提案或讨论可能会出现降温。秦永楠建议,直销企业应该对管理进行升级,特别是有关市场宣传和经销商的管理,这在当前的环境下尤其重要。 (原标题:《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能不能改,如何改?) 责任编辑:一然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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