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10月08日讯】(济南日报)记者从9月15日国家工商总局召开新《消法》半年工作情况通报会上获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将在10月底前公布。 记者注意到,在发布会上“七日无理由退货”依然是出现频率比较高的词。“新《消法》对网络购物的有关规定是一大亮点。”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杨红灿介绍,在新《消法》将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列入法律规定后,阿里巴巴启重点针对商家后台认证系统、服务系统、消保系统等的底层构架进行了优化。特别是对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改造后已初步实现“一对一”明示,消费者在下单页面可以进行直接辨认。 杨红灿表示,下一步工商总局将尽快出台《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研究制定《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据记者了解,上述处罚办法将在10月底前公布。▲ (原标题:工商总局落实新《消法》处罚办法10月出炉) 责任编辑:宝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