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4月3日讯】(中国证券报)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4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 468号),核准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1、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7,500万股新股; 2、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3、本次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4、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积极组织实施有关发行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2日▲ (原标题:康恩贝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获得核准批复) 责任编辑:婉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