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4月14日讯】(中国工商报)近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按照《天津市创建“无传销区(县)”活动考核办法》,经过严格考核,认定和平区等7个区为该市2014年度“无传销区”,其中西青区由全国传销重点整治地区成为该市首批无传销区。 2014年,天津市各职能部门大力推动、各区(县)高度重视,积极开展了无传销区(县)创建活动,有效地遏制了传销活动在该市的蔓延势头,打击传销行动取得了决定性战果。 2014年11月至12月,天津市市场监管委组织开展了天津市2014年“无传销区(县)”申报考核认定工作,全市15个区(县)进行了申报。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听取了申报单位创建“无传销区(县)”工作汇报、审核有关材料,并对西青区等单位创建“无传销区(县)”及打击传销工作进行了实地考核。市打传办、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委对各单位的打击传销工作进行综合评定,认定和平区、河西区、河东区、河北区、南开区、红桥区、西青区等7个区为天津市2014年度“无传销区”,成为天津市首批无传销城区。▲ (原标题:天津认定首批七个无传销城区) 责任编辑:婉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