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纠纷时经营者承担误工费 记者调查发现,在日常生活中,有一大部分消费者遇到消费纠纷时都会怕麻烦而放弃维权,不会追究责任。实际上,消费者追责是有法可依的。记者翻阅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 有业内专家建议,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化妆品或接受美容院(店)服务时,一定要记住索取购物凭证或服务收据,如化妆品发票、化妆品使用说明书,接受美容服务的票据等。若出现皮肤问题,要保存好反映皮肤伤害事实存在的证据,如鉴定材料、就医诊断书、检验报告。 同时,也要保存好能够证明经济损失情况的证据,如损失清单、医疗处方、医疗发票、交通票据、误工证明等。“必要时,可请有资质的医院进行斑贴实验,斑贴测试结果可做为消费维权的法律依据。” 加大对进驻产品的抽检频率 作为化妆品连锁店,如何保证店内商品质量至关重要。市民吴先生对于屈臣氏、卓越等知名化妆品连锁店出现质量问题和消费纠纷极不理解。“大型的化妆品连锁店为何会出现假冒伪劣,皮肤过敏等现象?不是应该有很高的入驻门槛和监管机制吗?”对此,昨日上午11时28分,记者致电屈臣氏公关负责人刘晓钰,被告知明日前才可以得到回复。记者表示,“明日报道将出街,明日回复来不及”,见迟迟未得到回应后,记者多次致电、短信刘晓钰,截止发稿截止,仍未得到任何回复。 有业内相关专家认为,日化连锁店可对入驻产品加强抽检频率,积极主动收取消费者投诉信息,对投诉产品进行检查,防止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日化营销专家冯建军则认为,面膜等化妆品时常出现质量问题的原因,归根结底是这个行业不够健全。例如,前几年福建屈臣氏面膜让人休克致死的现象。“这些都是由于化妆品法制建设不完善所导致,无法可依,行业部门的归属问题,执法部门的执法力度等问题都导致行业中出现漏网之鱼。” 不过,冯建军也表示,一个人的投诉也无法定义为面膜的问题,因为可能与投诉者的皮肤结构,生活习惯等有关。 Tips 面膜实用小窍门 使用面膜前可小面积试用 针对消费者使用面膜等化妆品引起皮肤过敏的现象, 南方医院皮肤科医生刘凤岩建议,市民在购买面膜时应选择正规厂家,在使用时,先可小面积试用,如放到手上观察皮肤不敏感后再大面积使用,以防皮肤过敏。 佛山贝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梁宏丽则提醒消费者,购买的面膜如果不确定使用的材质或者原料是否安全,可以采用焚烧法。具体方法是,将面膜自然晾干或用风筒吹干,然后用打火机焚烧,如果面膜在燃烧的过程中冒黑烟并伴有刺鼻的塑胶味,且燃烧后的残留物为一团黑色物状,则该面膜使用的材料肯定比较差。而反之,如果燃烧的过程中冒白烟,且没有任何异味,而且残留物为类似纸张燃烧后的灰烬,则该品牌的面膜是安全放心的。▲ (原标题:面膜引起皮肤过敏 屈臣氏被多次点名) 责任编辑:婉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