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1月8日讯】(新京报)有着数百年历史、被列入河北省级非遗名录的“河间驴肉火烧”,眼下正面临一场形象丑闻、生存危机。 记者历时半个月,揭开了“假驴肉”黑幕。在河北沧州河间,多个家庭作坊甚至正规企业都会利用骡子肉、马肉、猪肉冒充驴肉。除了河北省内各地,这些“假驴肉”每天也被成批量发往北京、山东、安徽、河南等地的各个驴肉火烧店。 虽然坊间早有“驴肉造假”的传闻,但当媒体一一披露细节,不少吃货还是感到“虎躯一震”。从新京报的调查可知,在河间当地,“驴肉造假”之风颇盛,早已是公开的秘密,形成了从生产、存储、销售、运输全环节的“黑色链条”。如此态势下去,“河间驴肉火烧”这一招牌怎能保住? 劣币驱逐良币,造假在某一范围内成为通行证,冲击了公众本就脆弱的食品安全信心,更是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突破。《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应当依法取得许可。然而,报道中的“假驴肉”作坊几乎没有相关许可和证件手续。而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来说,“假驴肉”也是在欺诈消费者,理应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相关内容进行严处。 可以说,有着数百年发展历史、被列入河北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河间驴肉火烧”,眼下正面临一场形象丑闻、生存危机。面对造假,当然要谴责造假者的道德和良心去哪里了,但更应该呼唤执法者的决心和韧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