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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优化直销审批服务 推动部门间信息共享

时间:2021-07-21 17:34来源:新浪潮 作者:新浪潮 点击:
近日,商务部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其中提到,优化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和变更审批服务。

【直报网北京7月21日讯】(新浪潮)近日,商务部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其中提到,优化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和变更审批服务。

涉及直企的改革举措:优化审批服务

在今年6月3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中提到,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同时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力争2022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为贯彻落实上述通知的有关精神,推进商务部有关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并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大改革试点力度,商务部制定了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工作实施方案(下简称“方案”),并于近日发布。

“方案”中提到,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和变更审批的改革方式是优化审批服务。

涉及到的具体的改革举措为:制定并公开办事指南,在网上公开审批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和办理结果。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部门间信息共享应用。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国务院的通知和此次商务部的方案都明确提出,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中指出,结合行业特点完善监管方法。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落实全覆盖重点监管,强化全过程质量管理,守牢安全底线。要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基础性作用,建立企业信用与自然人信用挂钩机制,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要建立健全严重违法责任企业及相关人员行业禁入制度,增强监管威慑力。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量身定制监管模式,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行政处罚。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探索智慧监管,加强监管数据共享,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手段精准预警风险隐患。

此外,适应改革要求明确监管责任。要落实放管结合、并重要求,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坚决纠正“以批代管”、“不批不管”问题,防止出现监管真空。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的,由原审批部门依法承担监管职责。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的,由审批部门负责依法监管持证经营企业、查处无证经营行为。

对于国务院提出的要求和原则,商务部的“方案”进一步明确,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即探索建立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行业监管体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严重违法违规企业的查处。此前,针对信用监管,新浪潮杂志也曾做过相关报道,详见:政事|商务部再次摸底直企,查清分支机构、网点信息,信用监管呼之欲出

分工明确,让企业充分享受改革红利

涉及到工作分配,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改革落地见效。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全国“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司法部牵头负责推进改革,做好调查研究、政策解读、协调指导、督促落实、法治保障、总结评估等工作。商务部负责指导各自由贸易试验区做好“证照分离”改革与对外开放政策的衔接。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改革工作负总责,要建立健全审改、市场监管、司法行政、商务(自贸办)等部门牵头,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改革。

(原标题:商务部:优化直销审批服务,推动部门间信息共享应用)

责任编辑:蓝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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