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帮助回归。以指点出路为重点,帮助传销人员回归现实生活。 一要加强就业技能培训,指点出路。要以职业技能培训为平台,着力提高传销人员回归融入社会的能力。 二要以社区关怀为重点,扫除涉传人员回归正常生活的各种障碍。这些人身陷传销期间,骗亲人、骗朋友、骗同事、骗邻居,把熟人都得罪了,人际关系是他们难以回归的又一重要因素。要充分发挥社区作用,帮助矛盾各方达成谅解,化解隔膜。 三要引进亲情关怀,增强涉传人员回归正常生活的信心和勇气。痴迷传销的人们从狂热的“暴富梦”醒来,无异于从云端掉落深渊,必然经历从狂热到消沉的心理变化,以及随之而来的严重挫败感。亲情关怀,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帮助他们度过心理难关、走出低谷。 二、夯实保障。 消除传销之祸,最终目标是遏制传销蔓延,让传销人员回归正常生活。纵观各地传销重灾区,打传工作轰轰烈烈,但后期矫治工作少有顾及。活跃在传销人员的解救和矫治前沿的,往往是一些民间组织。这种状况的存在,严重影响救助、矫治工作的规范性、有效性、合法性。因此,必须夯实各项保障,以政府行为带动社会共治。 1.夯实组织领导保障。要建立健全矫治工作领导机构,矫治工作政府统一指挥,多部门协调配合。如矫治工作走在前面的湖南永州,成立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的 “反洗脑”培训领导小组,包括政府办、政法委、检察院、法院、公安、工商、民政等25个成员单位。 2.夯实硬件环境保障。被判处有期徒刑的传销人员,其矫治应该由监狱执行。但被判刑的涉传人员所占比例很小,绝大多数传销人员的矫治在社会中进行。无论是流入地集中矫治还是返回原籍后由流出地组织实施矫治,都应该建立相应的集中教育转化基地。这些基地可依托社区群众教育机构,可依托当地救助站,也可另辟场所。文明向上的场所文化是启迪思维,提升境界的“倍增器”,要努力从点滴之处着手,于细微处用力,加强教育转化基地的文化载体建设,充实富有人文精神和启迪意义的内容。 3.夯实智力投入保障。一要从工商、公安、民政、教育部门选派专职培训教员,聘请心理专家、反传销志愿者、大中型企业高管成为特聘教员,建立“反洗脑”培训师资库;二要组织专家编写统一、权威、专业的“反洗脑”培训教材,集中揭露传销组织谎言本质、欺骗手段、心理操控、精神控制等内幕;三要丰富教育转化方式,做到集中上课、个别心理疏导、观看反传销宣传资料片、反传销志愿者及悔悟人员现身说法、家属亲情感化相结合。 4.夯实法律制度保障。当前传销人员矫治工作的一大困惑,是法律依据的困惑。集中进行“反洗脑”培训,目前尚无法律依据。鉴于传销人员的痴迷程度,其主动申请参加教育转化的可能性不大,强制进行集中教育转化有涉嫌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之虑。因此,传销人员矫治工作,应该由法律制度先行,为矫治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实施标准、操作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