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9月21日电(苗月新撰文)《直销管理条例》和《 禁止传销条例》至今已实施4年多,但是,这两部法规全面实施与推进所面临的 形势并不乐观。加强直销法规的教育,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直销法规教育面临的紧迫形势 首先,传销的抬头直接威胁到直销行业的发展基础。据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直销 监管统计信息,2008年全国共查处传销案件2554件,案值1.89亿元,罚没金额 6590.06万元,取缔传销活动场所19857个,教育遣返传销参与人员40多万人次, 解救人员1.63万人次,移送涉案人员941人。从违法行为看,“拉人头 ”和“收取入门费”传销仍然是传销的主要形式,分别占案件 总数的60.18%和17.74%。 其次,直销企业 违法经营也在破坏着行业的生态环境。2008年全国共有直销企业25户,其中内资 8户,外资17户,共有直销服务网点10709个,直销培训员1153人,直销员217.26 万人。全国共查处直销违法案件48件,案值1006.52万元,罚没金额977.31万元 ,移送涉案人员35人。从违法行为看,主要是违反直销企业设立规定,占直销违 法案件总数的64.58%。 传销的抬头与直销企业违 法经营的并存,说明中国直销业发展特别需要一个“清洁”的环境, 因而加强直销法规的教育,使广大市场主体能够认识直销与传销的区别,并自觉 地抵制传销行为,是中国直销业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 二、直销法规教育必须依赖的主要渠道 直销企业是加强直销法规教育的主要力量。直销企业的直销员 人数众多,服务网点分布广泛,因而开展直销法规教育,既有群众基础,又有工 作场所,同时还有针对性。本企业的员工和直销员是教育的重点对象;教育内容 包含道德素质和业务技能两个方面,比如:产品品质保证、持证销售、冷静期管 理、退货换货原则、处罚措施实施等。开展直销法规教育,有助于直销企业依法 经营,自觉抵制传销势力的渗透,它对提高企业竞争力和净化整个直销市场环境 ,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政府部门也是开展直销教 育的重要渠道。教育对象有:直销企业员工、直销员,广大消费者,与直销相关 的部门和单位的工作人员。提供科学适用的法律法规体系,创造公平高效的市场 环境,这是政府的基本职责所在。政府开展直销教育须以广大民众的根本利益为 取向,加强对直销市场的监督和引导。由政府部门组织实施直销法规教育,重点 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考虑,因而具有权威性和指导性。 直销行业协会(分会)是直销教育的行业组织。作为行业自律 性组织,直销行业协会是直销企业与政府部门、广大消费者、其他组织保持联络 沟通的重要桥梁。行业协会的教育对象主要是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教育内容是 行业准入要求和行业发展形势。直销行业协会教育应坚持正确的方向。该类协会 因有比较固定的法规宣传教育基金,能够在财力上保障宣传和教育的具体落实。 公共机构是直销法规教育的又一重要渠道。 这些机构虽然不直接从事直销业务,但是工作中可能涉及与直销相关的内容。新 闻媒体、教育单位、社区文化服务机构是直销法规教育的重要窗口。它们在直销 法规教育中具有公正性和独立性,因而所做的教育工作易为社会大众所接受。在 直销法规教育中,公共机构应不受直销行业利益趋使,可以作为“第三者 ”对直销行业的新情况、直销企业的促销活动、直销产品的价格、直销员 的销售行为进行监督和曝光,甚至对政府部门在直销法规建设中所起的作用,也 可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直销法规教育的现实 意义 通过以上教育渠道,使广大市场主体全面掌 握法规的内容,这对规范直销市场,促使直销企业守法经营,保护直销企业及其 员工的切身利益,保护广大消费者的根本利益具有深远的影响。加强直销法规教 育,能够防止广大民众在认识上步入两种误区:一是将直销等同于非法传销,视 为“洪水猛兽”;二是将直销理解为一种最有效的“致富途径 ”。 直销法规教育,就是要还原直销本 来面目,使直销企业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守法经营;使社会大众能够树立正确的观 念,认识到直销的合法性,客观对待直销,并在概念和理解上与传销作出清晰的 划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