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直社北京1月30日电】(中直社观察员 黄河)现在 ,许多直销企业做起了电子商务,在行业内褒贬不一。作为中直社的观察员,从 政府直销监管角度观察,我认为直销企业发展电子商务要慎行,千万不能把直销 “E化”变成直销“异化”,走上涉嫌传销的邪道。 实际上,在直销行业并不存在什么 直销“E化”的问题。如果直销“E化”了,就不是直销了,因为直销已经“化” 为电子商务了。所以,直销“E化”的提法实际上是并不准确的。直销企业开展 电子商务的业务,从经营管理角度看,实际上是直销企业多选择了一个销售渠道 。这不是不可以,但是,如果把直销渠道与电商渠道混在一起,那么两个渠道会 “打架” 且不说,更严重的是会偏离国家直销法规的方向,从而导致涉嫌传销 。 直销“E化 ”不能变成直销“异化”,这是针对目前我国直销企业的电子商务很不规范的情 况而提出来的。目前,直销企业开展电子商务的很多,但是,疑似涉嫌传销的情 况也层出不穷。所以,我认为直销“E化”变成直销“异化”的问题,不仅仅直 销企业要关注,直销监管部门更要关注,引导直销企业回归到直销的正道上来。 从我了解的情况看,直销“E化”变成直销“异化”的情况有以下两种:一是返 利式电子商务模式,二是会员制式的电子商务模式。这两种电子商务模式都要通 过上网发展电商人员,而且使用了直销的奖励机制,实施了多层次的奖金制度。 我个人认为,这样就会出现涉嫌传销的严重倾向,应该引起注意。 什么叫直 销“异化”?直销“异化”实际上就是指不按照《直销管理条例》的规定,用传 销的思维和方法开展所谓的直销。直销“E化”为什么往往会导致直销“异化” 呢?这是因为直销不能电子商务化,电子商务化的直销实际上就是涉嫌网络传销 。直销的定义很明确,电子商务的定义也很明确,如果电子商务中具有多层次的 团队计酬机制,或者说把多层次的团队计酬机制移植到电子商务中,那就会容易 形成网络传销。太平洋直购涉嫌传销的实例已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当前,一些直 销企业开展的电子商务,有的已滑到了涉嫌传销的边缘,必须引起警觉! 有些人可 能对上述的观点不认同,认为直销与电子商务的结合是未来直销的趋势。我的观 察,直销就是直销,电商就是电商,两者是两股道上跑的车,特别是直销是需要 特别许可的,没有直销牌照的企业是不可以开展直销的,如果与电子商务结合, 直销企业就可能不姓“直”了,也可能不姓“电”了,说不定就姓“传”了。所 以,直销的未来趋势不是与电子商务的结合,而是在直销固有规律下的不断创新 。比如,直销系统的企业化动作等。诚然,直销电子化是可以的,比如,报单电 子化、结算电子化,但直销电子商务化是不可取的。在这里我们希望所有的直销 企业一定要把直销与电子商务区分开来,千万不能变直销“E化”为直销“异化 ”而涉嫌传销。▲ 责任编辑:朱启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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