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这仅是安徽一省出台的意见,但对全国打传工作有很大的启发 和借鉴意义。中国的直销行业,尚处于发展和摸索阶段,国际上没有过多的经验 可以学习和借鉴,需要我们政府相关部门与时俱进、创新出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 直销体系。值得肯定的是,我们政府部门积极发展能动性,取得了一系列的成绩 ,例如:传销数据库,电子监控系统,从法规层面、战略层面到战术方式等等, 全方位打击传销,传销逐渐丧失生存空间。 意见对各级传销人员的打击严惩,治标又治本。对各级传销人员的 “一视同仁”,除了能直接打击传销组织,还能有效地减少传销死灰复燃的机会 。传销的可怕之处,就是洗脑,使传销人员头脑发热、六亲不认。只有在受到法 律严格制裁之后,才有机会从“成功梦”中醒过来,直面现实。同时,法律的严 惩,也能消除侥幸心理,让被罚传销人员不敢重蹈覆辙,企图从事传销的人打消 念头。 将传销编造的乌托邦彻底瓦解,虽 然不能说一劳永逸,但至少能够减少执法成本,避免多次打击同一批惯犯。另外 加大、加深打传力度,将“伪直销”彻底“驱逐出境”,与直销隔离,能够净化 直销环境,还原直销界的正常秩序,也能为直销正名,重拾大众的理解 与支持。 注意:意见不能成为创收的依据 安徽意见影响深远,不过也有专家表示:立法覆盖整个传销组织, 打击面很广,而且惩处尺度裁量权大,在执法的过程中,应避免意见成为政府相 关部门“创收”的依据,应有效区分直销企业“涉传”行为以及违规经营(跨区 域经营等)行为,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两方面齐头并进,否则不仅起不到打击传 销的效果,反而会让整个社会谈“直”色变,整个行业无加无序混乱。 ▲ 责任编辑:王鹏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