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作为一款网络社交媒体工具,在给用户带来方便的同时,不可避免地被不法分子用来利用传销了。这的确需要我们进行反思,但我们也不能因为微信传销大案的出现,就将微信本身定为罪魁祸首,它只是一个工具,关键是我们如何合法合理地应用,有关方面如何有效治理和监管。 以朋友圈里的微商传销为例,腾讯微信平台作为提供服务商应该负有治理的责任。一旦发现利用微信关系链发展下线分销,以此盈利或诱导用户关注的模式,就该立即作永久封号处理。在预防和打击传销等经济违法犯罪问题上,运营商首当其冲负有监管、审核责任,有义务对其运营产品上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监控与把关,并采用相应的技术手段进行防范杜绝。单纯依靠用户自律,很难抵挡诱惑,拒传销于门外。 另外,在立法层面对微信传销活动加以定位和管控很有必要。目前,法律的缺位,也让打击微信传销遭遇瓶颈。从立法上看,我国有专门用于打击传销的行政法律法规《禁止传销条例》。这部自2005年开始施行的法律主要是针对传统传销模式的制度设计。先不论这个法律对传统传销的打击力度如何,光从载体革新来看,这个条例对微信传销的打击已经是力度不够。该法规中,对网络传销不但没有明确的界定,更没有赋予行政执法部门相关查处权力,因此从执行、取证、立案等多方面整治手段来看,都是困难重重。 总而言之,打击网络传销尤其微信传销这种新型传销模式,需要合力,不是光靠一方甩开膀子撸起袖子,而应在立法部门,执法部门和运维方、广大用户间建立起一座畅通无阻的桥梁,让披着隐形斗篷的传销模式无处遁形。 (文章原标题:评论:传销大梦 该醒醒了) 编辑:莹一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直销报道网微信,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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