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直社北京9月14日电∕工商拟推行直销销售合同范本,监管信息发布同步启动。 1.建立直销监管信息发布制度 据中国工商报报道,工商机关应主动收集、整理、分析在直销监管中获取的相关信息,通过专门的信息发布平台,依法向社会公众发布。信息公布的内容可以包括典型直销违法案件(例如直销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案例)、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信息(例如直销企业所售商品的抽检信息,该抽检信息必须是经过法定抽检程序依法可以公开的信息)、直销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直销企业信用信息等,以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开展社会监督,为消费者理性消费提供指导,进一步降低直销领域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风险。 2.注重源头防范,建立直销企业信息平台 工商机关应建立直销企业、直销人员档案库,对直销人员、直销经营店铺、直销网络、直销企业经营产品以及直销企业经营活动信息进行备案登记,建立台账。要充分利用数据库建立标准,实行信用分类监管,掌握直销企业的经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制止虚假宣传行为,重点监控投诉较多或者具有非法直销嫌疑的企业,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推行直销产品销售合同示范文本 工商机关可以制定直销产品销售合同示范文本,并加大推广使用力度,以规范直销企业经营行为,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能,实现刚性监管与柔性监管的统一,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直销领域中,由于信息不对称,最容易出现对产品功效夸大的虚假宣传行为,以及直销员向消费者宣扬直销高回报、高利润、低风险,导致消费者盲目购买,使单层次直销行为向多层次传销乃至金字塔欺诈转化,出现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况。因此,直销产品销售合同示范文本应提示消费者防范风险。针对冷静期退货权、索取相关售货凭证权、获得产品统一价格权等消费者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害等问题,可在直销合同中明确直销产品的统一价格,提示消费者索取售货凭证;明确消费者自购买直销产品之日起30日内的退货权利;明确除了推销产品的直销员外,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直销网点应依法接受退货并保障消费者相关权益。 工商机关可以邀请业内专家、学者、律师等参加研讨,并广泛征求合同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建议,尽可能保证合同示范文本内容详细,条款完备,权利义务平等,提高合同示范文本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4.加强对直销行业协会的指导 通过加强对直销行业协会的指导,能够建立直接有效的行政指导沟通渠道,更多地了解直销企业的信息,同时也能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职能作用,促使行业协会开展一些积极有效的活动,比如开展法律、政策咨询服务,组织人才培训等,加强直销行业的自我教育和自我约束,减少直销违法行为发生。▲ 责任编辑:王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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