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张群英: 协调联动形成打击传销合力 “西部大开发项目”“考察项目”“互联网融资项目”……这些披着“国家扶持”外衣的所谓项目,其实质是传销。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罗定市合生竹制品专业合作社副理事长张群英在今年两会上说,在长期调研中,发现当前传销活动主要存在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传销名目不断升级,‘理论’更完善。二是条件优越,营造‘赚大钱’假象。新型传销活动组织人员的生活条件一般都较好,有的传销组织专门租住在高档小区、出入豪华宾馆。许多农村群众往往被这些表象迷惑,对‘赚大钱’深信不疑,于是将积蓄投入到传销活动中。三是严格的管理机制。传销组织内部对级别晋升、收益分配、发展新人、日常学习生活等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制度,打造所谓科学管理机制,更具有欺骗性和迷惑性。被洗脑的人即使知道是骗局,但往往不甘心而很难回头。四是受骗人员开始向大中专毕业生转移。传销组织以介绍工作、解决就业为名,引诱大中专毕业生参加传销,由于此类人员刚出校门,就业压力大、社会阅历浅,极易上当受骗。”张群英说。 打击传销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各级各有关部门,需要有效协调联动,形成打击合力。因此,张群英建议,对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较为突出的地区进行全面清查,深挖传销大案线索,将传销活动一查到底。 张群英表示,传销活动往往存在“一打就跑,异地另起炉灶”的情况。因此,在打击传销活动中,要强化区域的协同作战、部门的联合作战。各省区市之间要加强情报信息交流和研判,建立健全预警监管机制,努力将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公安、工商、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沟通信息,开展联防和综合治理,形成齐抓共管、联打联防的工作格局,建立打击和监管长效机制。 同时,强化遣散教育工作也十分必要。张群英认为,对查获的传销人员,不能简单地就地遣散,要注重宣传教育,探索建立跟踪帮教机制,防止他们继续参与传销活动。特别是对传销痴迷人员,建议交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民政部门进行对接,强化教育工作,有条件的应该协助解决他们的就业问题,从根源上防止他们重返传销组织。 “从根本上来说,公众也要增强识别能力和自我防范意识。政府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每年的法制宣传日、送法下乡等活动,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载体广泛宣传传销的社会危害性,揭示传销的欺骗性。”张群英在两会上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