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变身广告宣传员 存入资金被称为宣传费 记者从投资者与公司签订的合同内容中了解到,操盘者陈超和玄祥时韵为规避风险,将投资者定位为公司的业务宣传员,签订的是聘用关系的劳动合同,而不是资金借贷合同。合同宣称,“为尽快打开市场,建立客户群体,宣传企业品牌,特聘用乙方(即投资者)为甲方系列化产品及企业文化理念传播的广告宣传员,甲方按签署日期支付投资者每月的广告宣传费用”。合同内容显示,10个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支付本金10%和月息8%的现金。 玄祥时韵一位员工称,“我们公司不是搞理财的,而是做产品宣传,我们拉来的每一个人都是宣传员,存入的资金是宣传费,这样公司就不用去电视台投钱做广告,省下来的钱就当作利息,按照每万元每月返还10%本金和8%利息计算,存入1万元,一个月就能拿到1800元,存入10万,一个月就能拿到1.8万元”。 4月14日—15日,记者在现场看到,玄祥时韵的大楼已被警方封闭,一楼玻璃窗的外侧被焊接上了铁栅栏,防止有人砸玻璃搞破坏。 现场贴出的一份当地警方告示称,4月11日,部分投资人到公安机关举报玄祥时韵突然“人去楼空”,涉嫌非法集资诈骗,警方要求参与投资的南京市及外省市人员到不同辖区的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进行报案并登记,填写《玄祥时韵投资调查表》。 4月18日,南京公安局经侦系统的人员告诉记者,有关玄祥时韵的案件正在侦办中,对受害投资者的登记工作还在进行之中。▲ (原标题:非法集资超20亿 南京“玄祥时韵”跑路引发万人恐慌) 责任编辑:小申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直事儿”微信,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