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违规直销问题。擅自从事直销活动、特别是在非直销区域从事直销活动的问题突出,一些直销企业变相给直销员发放奖励,奖励名目繁多,计酬超过销售总额30%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是夸大、虚假宣传问题。有的直销企业夸大产品性能、功效、作用,吸引顾客购买,鼓吹快速致富,宣传个别成功案例,借庆典、旅游、新品推介、年度例会等名义组织大型聚会,承诺高额回报,奖励豪华车辆、游艇等欺骗误导消费者。 三是直销员招募、培训不规范问题。有的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不经培训考试,只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提供银行卡就可成为直销员,有的考试流于形式,对不及格者照样发给直销员证,个别企业仍然出现招募明令禁止的7类人员加入直销员队伍。 四是经销商违规情况严重,直销企业对其缺乏有效管控。目前,大多数直销企业采取与经销商签订协议、由经销商通过店铺进行传统销售的方式开展经营。一些经销商打着直销企业旗号违规培训和招募直销员,甚至私下拉人员、结网络搞违规经营。 为创新监管方式,力促企业健康发展,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针对问题,依据《直销管理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直销监管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依托新的监管方式,力促企业健康发展,重点强化了4个方面的工作: 强化行政指导,实施分类监管,结合监管实践,派出执法人员通过走访、约见企业、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企业进行行政指导,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出现问题的直销企业及时进行提醒、告诫,在发现直销企业存在轻度违法行为时,采取行政指导方式,提出指导和整改意见,帮助企业及时纠正错误行为。 明确监管职责,实施分级监管,建立市局、区局、分局三级直销监管责任网络,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逐级明确监管单位和责任人员,使监管责任落实到人。 加强信息化基础建设,提高监管效能,以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发挥网络监管的优势,逐步建立起以信息化手段为主的监管方式,进一步完善直销企业管理信息、经营活动信息、不良记录等数据库。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南京市工商局不断探索和强化对直销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要求对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注册情况、网点和专卖店数量及地址等基本信息登记造册,要求对日常抽查计划、过程、发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记录在册,要求对辖区直销企业的各种报告、文件等汇总在册,做到企业情况记录在案,日常监管有据可查。 加强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进一步发挥打传工作领导小组的牵头、协调作用,主动加强与商务、公安等职能部门的联系,通力配合、齐抓共管,及时沟通情况,形成监管合力。▲ (原标题:剑指四大类共性问题 南京工商部门加强直销行业监管) 责任编辑:小申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直事儿”微信,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